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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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略) (略)
招标编号 : ZF2023-14-0005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1-20 17:00
立即投标仅剩7天4小时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3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2月8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F2023-14-0005

    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1万元/年,三年共1053万元。

    最高限价:351万元/年,三年共1053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共有6处食堂,本项目旨在采购一家餐饮服务单位,为6个税务机关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梅山路办公区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服务人数约650人,负责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根据项目点需求提供)等餐饮服务,保障各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转。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共6个项目点。

    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原材料加工、制作、售卖,以及食堂内部人员、保障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本项目采用劳务委托管理模式。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按年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或其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略) 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 2023年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方式: 在线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线上开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线下开标地点: (略) 包河大道2 (略) 招标集团大厦2层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2.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1794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钱佩伦、常玲、林文定,0551-*,*(钱)、*(常)、*(林)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商务部分)、周先生(技术部分)

    电话:0551-*、0551-*

, (略) ,合肥
招标单位 : (略) (略)
招标编号 : ZF2023-14-0005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1-20 17:00
立即投标仅剩7天4小时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3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2月8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F2023-14-0005

    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1万元/年,三年共1053万元。

    最高限价:351万元/年,三年共1053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共有6处食堂,本项目旨在采购一家餐饮服务单位,为6个税务机关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梅山路办公区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服务人数约650人,负责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根据项目点需求提供)等餐饮服务,保障各机关食堂的日常运转。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共6个项目点。

    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原材料加工、制作、售卖,以及食堂内部人员、保障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本项目采用劳务委托管理模式。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按年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或其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略) 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 2023年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方式: 在线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线上开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线下开标地点: (略) 包河大道2 (略) 招标集团大厦2层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2.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1794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钱佩伦、常玲、林文定,0551-*,*(钱)、*(常)、*(林)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商务部分)、周先生(技术部分)

    电话:055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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