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略)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本项目为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 (略) 公安厅《 (略) 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16]28号)文件要求,建设海宁支行新址安防监控系统工程。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应包括监控系统或安防工程,必须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同时提供近两年与其他银行业合作的成功案例。
3.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请提供相关资质许可证的复印件,与其他银行合作合同扫描件(有金额和公章),近三年财务报表,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嘉兴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常先生 0573-*
*女士 0573-*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ttp://**(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略) 杭州分行
2023年1月16日
(略)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本项目为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 (略) 公安厅《 (略) 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16]28号)文件要求,建设海宁支行新址安防监控系统工程。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应包括监控系统或安防工程,必须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同时提供近两年与其他银行业合作的成功案例。
3.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请提供相关资质许可证的复印件,与其他银行合作合同扫描件(有金额和公章),近三年财务报表,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嘉兴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常先生 0573-*
*女士 0573-*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ttp://**(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略) 杭州分行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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