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建筑施工图设计
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建筑施工图设计
本 (略) (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设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备案流水号为**项目代码为2212-*-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车科技园(长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事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车科技园(长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建筑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YXGC-*-747-CLL;
2.2项目地点: (略) 宽城区,一匡街南侧、凯旋路西侧;
2.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532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004平方米。
2.4招标内容: (略) 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地下室建筑方案,相关建筑物(包括地下部分)、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人防施工图设计, (略) 政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 (略) 设计。包括建筑单体及地上突出构筑物(地下车库出入口、人防出入口、通风口),自行车棚、换热站、燃气、垃圾中转站等站房,住宅小区大门、围墙、1.5米高以上挡土墙的结构设计( (略) 完成)等施工期间的所有服务。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至2023年01月底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3.7.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2(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本单位至2023年1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
本 (略) (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设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备案流水号为**项目代码为2212-*-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车科技园(长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事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车科技园(长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建筑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YXGC-*-747-CLL;
2.2项目地点: (略) 宽城区,一匡街南侧、凯旋路西侧;
2.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532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004平方米。
2.4招标内容: (略) 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地下室建筑方案,相关建筑物(包括地下部分)、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人防施工图设计, (略) 政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 (略) 设计。包括建筑单体及地上突出构筑物(地下车库出入口、人防出入口、通风口),自行车棚、换热站、燃气、垃圾中转站等站房,住宅小区大门、围墙、1.5米高以上挡土墙的结构设计( (略) 完成)等施工期间的所有服务。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至2023年01月底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3.7.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2(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本单位至2023年1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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