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座椅总成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方案、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汽车座椅总成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方案、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1.1项目名称:汽车座椅总成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方案、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肥西县发展改革项目备案表2301-*-04-01-*
1.4招标人:肥西工投战 (略)
1.5项目业主:肥西工投战 (略)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2023AEEBZ00013
2.2招标项目名称:汽车座椅总成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方案、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EEBZ00013
2.5建设地点:肥西县
2.6建设规模:汽车座椅总成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选址位于在肥西经开区新港南区浮莲路以东、江汽物流北侧常青机械南侧、智锐汽车西侧约81.4亩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4亿元。建设内容为厂房、园区配套等。
2.7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
2.8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9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并取得方案审定通知书、详细地质勘探并取得审图合格证、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等服务。
2.10项目类别:服务类·设计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1 日以来(以审图合格证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3.5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不含仓储)设计业绩。(“工业建筑”系指:从事各类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总称,不含装修设计业绩。)
3.3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3.6 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1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1.1项目名称:汽车座椅总成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方案、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肥西县发展改革项目备案表2301-*-04-01-*
1.4招标人:肥西工投战 (略)
1.5项目业主:肥西工投战 (略)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2023AEEBZ00013
2.2招标项目名称:汽车座椅总成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方案、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EEBZ00013
2.5建设地点:肥西县
2.6建设规模:汽车座椅总成及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选址位于在肥西经开区新港南区浮莲路以东、江汽物流北侧常青机械南侧、智锐汽车西侧约81.4亩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4亿元。建设内容为厂房、园区配套等。
2.7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
2.8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9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并取得方案审定通知书、详细地质勘探并取得审图合格证、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等服务。
2.10项目类别:服务类·设计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1 日以来(以审图合格证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3.5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不含仓储)设计业绩。(“工业建筑”系指:从事各类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总称,不含装修设计业绩。)
3.3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3.6 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1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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