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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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 (略) , (略) 机电 (略) 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01

2.3建设地点: (略)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铁片区。迎宾路南,规划路北,会展路西,滨河东路东。

2.4招标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按建设单位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阶段: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成本分析、协助目标成本测算、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完成本阶段中施工图设计阶段中相关的技术、经济咨询等工作。(2)招标阶段:完成预算、工程量清单或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标底(如有)编制等工作。(3)施工阶段: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支付审核、变更洽商审核、施工索赔洽商审核等)、设备 (略) 场调研等工作。(4)结算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审核、配合项目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5)其他服务:提供造价咨询相关的法律等咨询服务。

2.5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主要分为16个展厅,1个登录厅 ,4个连接厅,2个配楼,相互联系的公共连廊及室外展场和停车场。登录厅下有一层地下室,主要为设备后勤用房及停车库。总用地面积:625,024.53m2,总建筑面积:309,371.75m2,具体规模如下

(1)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南区主要为登录厅、展厅1~8(8个标准展厅,含两个餐厅(连接体)、通廊、挑檐),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7m2。

(2)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北区段主要为展厅9~16(8个标准展厅,含两个餐厅(连接体)、通廊、挑檐)、能源中心、食堂/库房、登录厅连廊,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3,051.78m2。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造价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成果文件无重大偏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不小于24万平方米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协议书内不显示具体规模,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独立工作经验(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3.4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股权变更信息)。

3.8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5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 (略)

联系地址: (略) 航空港区三官庙办事处物流仓储五街全通产业园2号楼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19楼

联 系 人:牛宇峰

联系方式:0371-*

监督部门:河南航 (略) 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投诉电话:0371-*

邮 箱:*@*63.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 (略) , (略) 机电 (略) 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01

2.3建设地点: (略)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铁片区。迎宾路南,规划路北,会展路西,滨河东路东。

2.4招标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按建设单位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阶段: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成本分析、协助目标成本测算、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完成本阶段中施工图设计阶段中相关的技术、经济咨询等工作。(2)招标阶段:完成预算、工程量清单或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标底(如有)编制等工作。(3)施工阶段: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支付审核、变更洽商审核、施工索赔洽商审核等)、设备 (略) 场调研等工作。(4)结算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审核、配合项目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5)其他服务:提供造价咨询相关的法律等咨询服务。

2.5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主要分为16个展厅,1个登录厅 ,4个连接厅,2个配楼,相互联系的公共连廊及室外展场和停车场。登录厅下有一层地下室,主要为设备后勤用房及停车库。总用地面积:625,024.53m2,总建筑面积:309,371.75m2,具体规模如下

(1)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南区主要为登录厅、展厅1~8(8个标准展厅,含两个餐厅(连接体)、通廊、挑檐),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7m2。

(2)郑州新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北区段主要为展厅9~16(8个标准展厅,含两个餐厅(连接体)、通廊、挑檐)、能源中心、食堂/库房、登录厅连廊,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3,051.78m2。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造价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成果文件无重大偏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不小于24万平方米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协议书内不显示具体规模,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独立工作经验(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3.4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股权变更信息)。

3.8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5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 (略)

联系地址: (略) 航空港区三官庙办事处物流仓储五街全通产业园2号楼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19楼

联 系 人:牛宇峰

联系方式:0371-*

监督部门:河南航 (略) 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投诉电话:037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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