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 (略) 汤阴县人和公租大厦置换项目——金秋嘉园保障房小区续建(一期)建设项目
经理部
废旧物资(钢筋、模板方木)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NC-TYJQJY-FJWZCZ-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人和公租大厦置换项目——金秋嘉园保障房小区续建(一期)建设项目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钢筋、模板方木废料进行分批次处置,现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2.招标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3.1 金秋嘉园项目概况:汤阴县人和公租大厦置换项目——金秋嘉园保障房小区续建(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汤阴县城中兴大道与金秋路交叉口东南角。本项目由1栋住宅楼(地上9层)构成。建筑面积 8049.02 ㎡,地上九层剪力墙结构, 基础形式为板式筏板基础,一至九层层高均为 2.95m,建筑总高度为 27m;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室外 绿化景观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拟建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类)。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单位进行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略) 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 (略) 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 日,每日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兴大道与金秋路交叉口金秋家园项目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信息单)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7.1递交时间:2023年2月18日10:00-10:30时。
7.2递交地点:金秋路与中兴大道交叉口金秋家园项目部会议室。
7.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8 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和铁建商城(https://www.crccsc.com/)公开发布。
9.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城建 (略) 汤阴县人和公租大厦置换项目——金秋嘉园保障房小区续建(一期)建设项目
地址:金秋路与中兴大道交叉口金秋家园项目部
联系人:严金贵
电话:*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郑 敏
电话:*
监督电话:0791-*
2023年2月07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1 | GJFL-01 | 钢筋废料 | 进场所有型号 | 吨 | 15 | 100 | 0.2万元 | 中铁城建 (略) 汤阴县人和公租大厦置换项目——金秋嘉园保障房小区续建(一期)建设项目经理部 | (略) 汤阴县金秋路与中兴大道叉口金秋家园项目 |
2 | MBFMFL-02 | 模板方木 | 进场所有型号 | 吨 | 100 | 100 | 0.2万元 | 中铁城建 (略) 汤阴县人和公租大厦置换项目——金秋嘉园保障房小区续建(一期)建设项目经理部 | (略) 汤阴县金秋路与中兴大道叉口金秋家园项目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回收或处置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回收能力:投标人具备回收标的物的能力。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满足标的物的回收资金能力。
2.4工作业绩:投标人具有标的物回收业绩,有回收处置经验。
2.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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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铁城建 (略) 汤阴县人和公租大厦置换项目——金秋嘉园保障房小区续建(一期)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CRUCGNC-TYJQJY-FJWZCZ-04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
法人委托人 | |
年月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