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送式远程喷雾机(30KW)租赁询价招标(来都路2-3分部)-二次采购
风送式远程喷雾机(30KW)租赁询价招标(来都路2-3分部)-二次采购
供应商报价须知:
广西 (略) 郑重提醒: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采购平台”专区对广西 (略) 的交易行为,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严谨报价,谢谢合作。
广西 (略) 来都路2-3分部项目2台风送式远程喷雾机(30KW)租赁(用于项目隧道沥青路面施工等)。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机械设备租赁业务经营资格,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2)参与报价的投标人已准入注册成为广西 (略) “招标平台”内部的合格供应商或库外的供应商。
(3)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 (略) 有信誉不佳或有过不良履约记录者,均不接受报名。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其中一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报价均无效。如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广西 (略) 不合格供方名单”。
2.定标方式:
(1)本次招标定标方式:最低价法(不含税总价)。
(2)本次招标拟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接受排名第一投标人的报价(含总价及细目单价)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否则按排名顺序推荐下一位接受本条款要求的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如排名第一的主动放弃中标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则可推荐有效报价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如最低价有两家或多家相同时,则评标按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新旧程度、性能指标进行比较,选择设备出厂年限较新、性能指标较优的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应对每项进行报价,报价不全、税率报错、有明显错误的做废标处理。
(6)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宣布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根据广西 (略) 设备材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3.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单价,投标人应考虑到招标标的物数量、租赁时间的风险,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数量、租赁时间以双方签认的对账单为准。
(2)如投标人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投标报价单价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3%;如投标人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投标报价单价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3)设备含税租金单价包含:设备租金、维修保养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4)设备租赁上限单价要求:含税(税率为13%)上限租赁单价(不含操作人员)为6000.00元/月/台,不含税上限租赁单价(不含操作人员)为5309.73元/月/台,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5)其他费用单价包含:①设备进场费(包含过桥过路费、燃料费、停车费、税费等全部费用)、②设备退场费(包含过桥过路费、燃料费、停车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7)其他费用上限单价要求:含税(税率为13%)上限租赁单价为3000.00元/台,不含税上限租赁单价为2654.87元/台,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8)设备的进场、退场均由投标人负责安排,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且费用在租期的第1期结算中以租金形式结算,投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
(9)设备进场时的装车、设备退场时的卸车由投标人负责安排,并承担费用;设备进场时的卸车(来都路2-3分部)、设备退场时的装车(来都路2-3分部)由招标人负责安排,并承担费用。
(10)设备在项目作业期间,所需电源由招标人负责,且电费由招标人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不含税租赁单价不做调整(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结算采用一票制。
(12)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4.收货及供应要求:
(1)收货地址:广西壮族 (略) 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村(来都路2-3分部)
(2)租赁期限:5个月,从2023年2月开始,具体以招标人施工进度而定。
(3)送达现场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不能达到条件,请勿报价。
(4)按要求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投标人若不能按期交货,请勿报价。
5.技术标准要求:
(1)设备年限在6年内、设备不限时间使用、各种证照、保险齐全有效、各项性能完好。
(2)设备相关参数要求:设备额定功率30KW,设备主要工作参数必须与设备铭牌一一对应。
(3)设备安装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专人员进行设备的检验、调试等;投标人的人员在施工场地走动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4)安全设施要求:投标人设备轮廓必须粘贴反光标贴,且随机配备合格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且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设备品牌要求:不限制品牌要求。
(6)投标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要求提供具体的设备的品牌型号及相关设备参数。
6.结算要求:
(1)货到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账期支付”期内,我公司通过“银行转账”付款至供应商银行账户,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
(2)设备每月累计维修保养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租金相应扣除。租赁期间,如遇春节,或根据招标人实际计划内停工天数扣除相应租金。
(3)如实际使用天数足月的,按月进行结算;如实际使用时间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日租单价=月租单价÷30。
(4)结算及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双方确认上一期的结算金额,并由投标人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招标人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结算款,结算款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5)开票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工 (略)
纳税人识别号:*96E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账号:*66999
地址: (略) 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6)开票 (略) 名称一致,并同时附结算对账清单加盖公章。
广西工 (略) ,是一家集工程机械维修、配件材料供应、特种设备安拆报检、机械设备集中租赁、汽车维修保养、工程机械及大件货物运输、机械设备销售及再制造于一体的多元化企业。诚邀广大诚信供应商报价,对保证质量、有诚信、价格合理的供应商,将加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作为长期合作伙伴。
【收起】供应商报价须知:
广西 (略) 郑重提醒: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采购平台”专区对广西 (略) 的交易行为,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严谨报价,谢谢合作。
广西 (略) 来都路2-3分部项目2台风送式远程喷雾机(30KW)租赁(用于项目隧道沥青路面施工等)。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机械设备租赁业务经营资格,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2)参与报价的投标人已准入注册成为广西 (略) “招标平台”内部的合格供应商或库外的供应商。
(3)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 (略) 有信誉不佳或有过不良履约记录者,均不接受报名。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其中一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报价均无效。如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广西 (略) 不合格供方名单”。
2.定标方式:
(1)本次招标定标方式:最低价法(不含税总价)。
(2)本次招标拟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接受排名第一投标人的报价(含总价及细目单价)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否则按排名顺序推荐下一位接受本条款要求的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如排名第一的主动放弃中标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则可推荐有效报价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如最低价有两家或多家相同时,则评标按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新旧程度、性能指标进行比较,选择设备出厂年限较新、性能指标较优的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应对每项进行报价,报价不全、税率报错、有明显错误的做废标处理。
(6)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宣布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根据广西 (略) 设备材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3.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单价,投标人应考虑到招标标的物数量、租赁时间的风险,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数量、租赁时间以双方签认的对账单为准。
(2)如投标人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投标报价单价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3%;如投标人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投标报价单价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3)设备含税租金单价包含:设备租金、维修保养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4)设备租赁上限单价要求:含税(税率为13%)上限租赁单价(不含操作人员)为6000.00元/月/台,不含税上限租赁单价(不含操作人员)为5309.73元/月/台,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5)其他费用单价包含:①设备进场费(包含过桥过路费、燃料费、停车费、税费等全部费用)、②设备退场费(包含过桥过路费、燃料费、停车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7)其他费用上限单价要求:含税(税率为13%)上限租赁单价为3000.00元/台,不含税上限租赁单价为2654.87元/台,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8)设备的进场、退场均由投标人负责安排,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且费用在租期的第1期结算中以租金形式结算,投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
(9)设备进场时的装车、设备退场时的卸车由投标人负责安排,并承担费用;设备进场时的卸车(来都路2-3分部)、设备退场时的装车(来都路2-3分部)由招标人负责安排,并承担费用。
(10)设备在项目作业期间,所需电源由招标人负责,且电费由招标人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不含税租赁单价不做调整(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结算采用一票制。
(12)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4.收货及供应要求:
(1)收货地址:广西壮族 (略) 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村(来都路2-3分部)
(2)租赁期限:5个月,从2023年2月开始,具体以招标人施工进度而定。
(3)送达现场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不能达到条件,请勿报价。
(4)按要求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投标人若不能按期交货,请勿报价。
5.技术标准要求:
(1)设备年限在6年内、设备不限时间使用、各种证照、保险齐全有效、各项性能完好。
(2)设备相关参数要求:设备额定功率30KW,设备主要工作参数必须与设备铭牌一一对应。
(3)设备安装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专人员进行设备的检验、调试等;投标人的人员在施工场地走动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4)安全设施要求:投标人设备轮廓必须粘贴反光标贴,且随机配备合格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且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设备品牌要求:不限制品牌要求。
(6)投标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要求提供具体的设备的品牌型号及相关设备参数。
6.结算要求:
(1)货到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账期支付”期内,我公司通过“银行转账”付款至供应商银行账户,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
(2)设备每月累计维修保养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租金相应扣除。租赁期间,如遇春节,或根据招标人实际计划内停工天数扣除相应租金。
(3)如实际使用天数足月的,按月进行结算;如实际使用时间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日租单价=月租单价÷30。
(4)结算及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双方确认上一期的结算金额,并由投标人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招标人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结算款,结算款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5)开票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工 (略)
纳税人识别号:*96E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账号:*66999
地址: (略) 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6)开票 (略) 名称一致,并同时附结算对账清单加盖公章。
广西工 (略) ,是一家集工程机械维修、配件材料供应、特种设备安拆报检、机械设备集中租赁、汽车维修保养、工程机械及大件货物运输、机械设备销售及再制造于一体的多元化企业。诚邀广大诚信供应商报价,对保证质量、有诚信、价格合理的供应商,将加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作为长期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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