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比选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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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比选邀请公告

围绕推动《反食品浪费法》在四川落地落实,引导公众建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消委”)拟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拟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12万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比选方式

根据《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商品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拟申请秘书处成立采购小组进行《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的采购。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按规定参与了本项目的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递交比选申请资料

申请书基本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2.本项目详细的方案设计

3.正本*份,副本*份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7:00

递交地点: (略) 玉沙路118号二号楼4楼4012室

比选申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资料。比选结果将在2月17日之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到申请人。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玉沙路118号二号楼4楼4012室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8-*

邮箱:*@*63.com

附件:《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商务需求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围绕推动《反食品浪费法》在四川落地落实,引导公众建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消委”)拟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拟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12万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比选方式

根据《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商品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拟申请秘书处成立采购小组进行《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的采购。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按规定参与了本项目的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递交比选申请资料

申请书基本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2.本项目详细的方案设计

3.正本*份,副本*份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7:00

递交地点: (略) 玉沙路118号二号楼4楼4012室

比选申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资料。比选结果将在2月17日之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到申请人。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玉沙路118号二号楼4楼4012室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8-*

邮箱:*@*63.com

附件:《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商务需求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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