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比选邀请公告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比选邀请公告
围绕推动《反食品浪费法》在四川落地落实,引导公众建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消委”)拟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拟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12万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比选方式
根据《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商品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拟申请秘书处成立采购小组进行《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的采购。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按规定参与了本项目的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递交比选申请资料
申请书基本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2.本项目详细的方案设计
3.正本*份,副本*份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7:00
递交地点: (略) 玉沙路118号二号楼4楼4012室
比选申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资料。比选结果将在2月17日之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到申请人。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玉沙路118号二号楼4楼4012室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8-*
邮箱:*@*63.com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围绕推动《反食品浪费法》在四川落地落实,引导公众建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消委”)拟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拟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12万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比选方式
根据《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商品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拟申请秘书处成立采购小组进行《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的采购。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按规定参与了本项目的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递交比选申请资料
申请书基本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2.本项目详细的方案设计
3.正本*份,副本*份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7:00
递交地点: (略) 玉沙路118号二号楼4楼4012室
比选申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资料。比选结果将在2月17日之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到申请人。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玉沙路118号二号楼4楼4012室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8-*
邮箱:*@*63.com
(略) 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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