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评估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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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评估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

   (略) 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2023年至2025年评估服务供应商进行征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评估服务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采购单位: (略) 成都分行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2023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评估服务供应商4名。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采购标的: (略) 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评估服务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五)项目简介:因业务需要在绵阳、德阳地区产生的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估价等项目。按照去年业务量估算,年度业务总量约210笔,评估总金额约30亿元左右。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依法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若为绵阳及德阳分支机构, (略) 业务授权书。

  (二)具有较好声誉,有过3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评估服务的经历,且近2年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50万元以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

  (三)评估机构已向国家、省、自治区、 (略) 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执业资格,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 (略) 或全国。

  (四)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绵阳及德阳分支机构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

  (六)具有相应资质,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七)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八)倡导绿色理念,产品节能环保。

  (九)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对不按采购人规范要求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

  四、供应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

  1.对新发生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评估

  2.对存量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重估

  3.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服务业务

  (二)服务标准

  1.充分考虑评估标的所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略) 场变化、标的预期保值增值能力、市场流通变现能力、成新率、处置成本等,充分考虑变现时的相关税费因素。评估价值不得超 (略) 场价格。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及操守,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3.在评估工作中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对所出具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民事责任。

  4.根据授信抵押品价值和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对抵押资产权属状况进行调查,充分考虑影响贷款抵押资产抵押价值的各项因素,在评估报告中对可能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因素做出充分说明。

  5.建立完善的评估档案管理制度,将每份评估报告的技术分析报告、工作底稿等与评估结论相关的资料提供给我行备查。

  6.在合作期内积极配合我行开展抵质押品的重估工作。

  7.指定专人负责与我行的工作联系,及时反馈评估信息,定期报送合作业务量统计表。

  8.对我行有关抽查工作,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评估资料、及时答疑。

  9.评估执业人员与我行或者其它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申请回避。

  10.及时告知我行执业资质、组织结构、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变动情况及在执业过程中所受奖励、处罚情况。

  11.在资产评估中发现我行经办人和有关当事单位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应及时通知我行。

  12.如评估机构 (略) , (略) 对其开展相应评估业务的授权证明文件,由总公司和评估机构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13.对我行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结果,应严格保守秘密,并有完善的评估档案管理制度。

  14.不得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机构披露我行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使用受理我行评估业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一经发现,取消外聘资格;造成损失的,我行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5.我行准入名单内的评估机构,不得为关联企业。若准入名单中的评估机构为关联企业的,评估机构应主动说明并回避,未说明一经发现,涉及的企业全部取消聘任资格。

  16.评估机构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评估报告。

  五、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有行业注册资格的评估人员简历、近三年经营情况等。

  2.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合法有效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4.评估人员名单,评估人员中专职和外聘兼职情况介绍,证明评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文件和职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

  5.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获取的评估机构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6. (略) 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指定网站查询评估机构备案信息。

  7.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附注。

  8.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材料。

  9.近两年类似业绩情况。

  10.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1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1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1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14.对照供应商资质其他要求逐条提供证明材料。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评估服务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六、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成都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柯028-*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63.com

  征集期:2023年2月15日至2月21日(预留5个工作日)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略) 成都分行

2023年2月13日

,德阳,绵阳

   (略) 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2023年至2025年评估服务供应商进行征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评估服务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采购单位: (略) 成都分行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2023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评估服务供应商4名。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采购标的: (略) 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评估服务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五)项目简介:因业务需要在绵阳、德阳地区产生的资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估价等项目。按照去年业务量估算,年度业务总量约210笔,评估总金额约30亿元左右。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依法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若为绵阳及德阳分支机构, (略) 业务授权书。

  (二)具有较好声誉,有过3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评估服务的经历,且近2年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50万元以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

  (三)评估机构已向国家、省、自治区、 (略) 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执业资格,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 (略) 或全国。

  (四)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绵阳及德阳分支机构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

  (六)具有相应资质,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七)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八)倡导绿色理念,产品节能环保。

  (九)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对不按采购人规范要求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

  四、供应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

  1.对新发生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评估

  2.对存量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重估

  3.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服务业务

  (二)服务标准

  1.充分考虑评估标的所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略) 场变化、标的预期保值增值能力、市场流通变现能力、成新率、处置成本等,充分考虑变现时的相关税费因素。评估价值不得超 (略) 场价格。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及操守,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

  3.在评估工作中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对所出具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民事责任。

  4.根据授信抵押品价值和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对抵押资产权属状况进行调查,充分考虑影响贷款抵押资产抵押价值的各项因素,在评估报告中对可能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因素做出充分说明。

  5.建立完善的评估档案管理制度,将每份评估报告的技术分析报告、工作底稿等与评估结论相关的资料提供给我行备查。

  6.在合作期内积极配合我行开展抵质押品的重估工作。

  7.指定专人负责与我行的工作联系,及时反馈评估信息,定期报送合作业务量统计表。

  8.对我行有关抽查工作,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评估资料、及时答疑。

  9.评估执业人员与我行或者其它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申请回避。

  10.及时告知我行执业资质、组织结构、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变动情况及在执业过程中所受奖励、处罚情况。

  11.在资产评估中发现我行经办人和有关当事单位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应及时通知我行。

  12.如评估机构 (略) , (略) 对其开展相应评估业务的授权证明文件,由总公司和评估机构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13.对我行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结果,应严格保守秘密,并有完善的评估档案管理制度。

  14.不得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机构披露我行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使用受理我行评估业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一经发现,取消外聘资格;造成损失的,我行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5.我行准入名单内的评估机构,不得为关联企业。若准入名单中的评估机构为关联企业的,评估机构应主动说明并回避,未说明一经发现,涉及的企业全部取消聘任资格。

  16.评估机构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评估报告。

  五、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有行业注册资格的评估人员简历、近三年经营情况等。

  2.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合法有效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4.评估人员名单,评估人员中专职和外聘兼职情况介绍,证明评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文件和职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

  5.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获取的评估机构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6. (略) 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指定网站查询评估机构备案信息。

  7.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附注。

  8.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材料。

  9.近两年类似业绩情况。

  10.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1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1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1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14.对照供应商资质其他要求逐条提供证明材料。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及德阳支行评估服务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六、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成都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柯028-*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63.com

  征集期:2023年2月15日至2月21日(预留5个工作日)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略) 成都分行

2023年2月13日

,德阳,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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