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道路交通指示牌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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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道路交通指示牌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数量

申请科室

商务要求

技术参数

预算

备注

道路交通

指示牌

8个成套装置、2个更换版面

事业

发展部

详见附件1

详见附件2

22.8万

最低价

中标

备注: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8:00至2023年2月21日下午5:30止;报名地点: (略) (略) 事业发展部,0738-*,联系人:邹坤美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下午15:00分,地点: (略) (略) 新内科楼325会议室。请投标人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提供公司承诺书、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本人及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未能按时到场参与的,视作自动弃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采购人根据满足采购需求单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进场,30天内交付。

附件1 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城区道路设置交通标识牌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概述

1.建设地点: (略) 城区

2.建设规模:10个(地址:金星路4个、乐坪大道2个、长青西街1个,钢城路3个)

3. 道路交通指示牌内容

(1) (略) 名称、急救电话、道路指示方向与距离。

(2)每个位置设计版由*方审定确认方可制作。

4.计划工期:1个月。

5.质量要求: (略)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验评定标准,竣(交)工达到

合格标准。

6.保修要求: (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

定进行保修。

三、货物清单、设计图、作业内容:见后页附表

四、项目实施要求

1.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中标方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方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3.服务要求

3.1、按招标要求选派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开展施工活动;

3.2、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开展其它服务活动;

3.3、提供履约本项目须涉及的当地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保障服务承诺;

3.4、服务期限

(1)最低服务期二年。

(2)二年内,因为政 (略) 规划、道路扩建等政策因素终止服务的,由*方负责协调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若撤除则按合同平均位置价款等额扣除。

(3)二年后,若没有政 (略) 规划、道路扩建等政策因素终止服务的,续为服务期直至政府要求撤除。

4.应急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施工可能出现的紧急需求提出应急方案。

5.施工安全及责任划分

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措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

故全部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期内,因本项目设施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以及因各种原因致本项目设施损害的均由中标方负责。

6.合同期内,采购方在招标既定服务内容以外另行增加的项目,按投标工

程量清单单价据实另外结算。

五、项目特别说明

1.合同价形式

合同价实行总承包干制。包工包料、包解决工农矛盾、包税、包保险、包办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包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实施时间及地点

2.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动工实施。

2.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法

按合同条款完成全部道路交通标示牌经验收合格后,同时提供成套交通标示牌产品(或单件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出厂合格检验报告书,交通标示牌安装施工方具备合法资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履行期满支付余款10%。每笔款项须对应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六、其他要求

1.质量验收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除中标方、采购方外,中标方须请 (略)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工程质量验收。

3.中标方应自行处理一切工农矛盾、周边矛盾,并承担处理矛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方所 (略) 提起拆讼。

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另行约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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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数量

申请科室

商务要求

技术参数

预算

备注

道路交通

指示牌

8个成套装置、2个更换版面

事业

发展部

详见附件1

详见附件2

22.8万

最低价

中标

备注: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8:00至2023年2月21日下午5:30止;报名地点: (略) (略) 事业发展部,0738-*,联系人:邹坤美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下午15:00分,地点: (略) (略) 新内科楼325会议室。请投标人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提供公司承诺书、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本人及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未能按时到场参与的,视作自动弃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采购人根据满足采购需求单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进场,30天内交付。

附件1 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城区道路设置交通标识牌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概述

1.建设地点: (略) 城区

2.建设规模:10个(地址:金星路4个、乐坪大道2个、长青西街1个,钢城路3个)

3. 道路交通指示牌内容

(1) (略) 名称、急救电话、道路指示方向与距离。

(2)每个位置设计版由*方审定确认方可制作。

4.计划工期:1个月。

5.质量要求: (略)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验评定标准,竣(交)工达到

合格标准。

6.保修要求: (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

定进行保修。

三、货物清单、设计图、作业内容:见后页附表

四、项目实施要求

1.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中标方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方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3.服务要求

3.1、按招标要求选派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开展施工活动;

3.2、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开展其它服务活动;

3.3、提供履约本项目须涉及的当地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保障服务承诺;

3.4、服务期限

(1)最低服务期二年。

(2)二年内,因为政 (略) 规划、道路扩建等政策因素终止服务的,由*方负责协调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若撤除则按合同平均位置价款等额扣除。

(3)二年后,若没有政 (略) 规划、道路扩建等政策因素终止服务的,续为服务期直至政府要求撤除。

4.应急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施工可能出现的紧急需求提出应急方案。

5.施工安全及责任划分

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措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

故全部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期内,因本项目设施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以及因各种原因致本项目设施损害的均由中标方负责。

6.合同期内,采购方在招标既定服务内容以外另行增加的项目,按投标工

程量清单单价据实另外结算。

五、项目特别说明

1.合同价形式

合同价实行总承包干制。包工包料、包解决工农矛盾、包税、包保险、包办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包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实施时间及地点

2.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动工实施。

2.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法

按合同条款完成全部道路交通标示牌经验收合格后,同时提供成套交通标示牌产品(或单件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出厂合格检验报告书,交通标示牌安装施工方具备合法资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履行期满支付余款10%。每笔款项须对应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六、其他要求

1.质量验收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除中标方、采购方外,中标方须请 (略)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工程质量验收。

3.中标方应自行处理一切工农矛盾、周边矛盾,并承担处理矛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方所 (略) 提起拆讼。

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另行约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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