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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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M*项目名称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23/02/15报名截止日期2023/02/20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3/02/16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3/02/22-- 09:00
项目类别辅材 单价不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项目编号ZM*
2.项目概况
项目ZM*,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2023年3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中标公示后10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挂帐后次月银行承兑付清详见明细最高限价200,000.001、包钢炼铁厂1#、5#、6#高炉用2、两年内(2021年以来)曾中标进行试验,试验未成功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标,如因使用单位原因造成未进行试验的除外。窗体底端3. 调价机制: 3.1调价基价:以评标当月《耐材之窗》网站的《行情快递》公布的98碳化硅(网站没有97碳化硅价格)和氮化硅铁月均价为调价基价; 3.2每三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98碳化硅占总成本18%、氮化硅铁占总成本27%(总成本占比由包钢利尔提供)为计算依据,当三个月的98碳化硅和氮化硅铁均价相对于基价的涨跌,对总成本造成10%以上的涨跌时,即(调价基价-三个月的98碳化硅均价)/调价基价*18%+(调价基价-三个月的氮化硅铁均价)/调价基价*27%>10%时,进行调价,并从第四个月开始执行; 3.3调价公式:结算价=中标价一〔(调价基价-三个月的98碳化硅均价)/调价基价*18%+(调价基价-三个月的氮化硅铁均价)/调价基价*27%〕*中标价,依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提供本项目产品2019年至今2500m3及以上高炉且供货满一年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业绩需提供直接和钢铁企业签订的合同及对应本招标公告发布前发票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复印件需清晰、不能遮挡,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对应业绩成功使用证明。如合同或技术协议中不能体现高炉炉容及供货时间至少达到一年,需提供对应业绩业主(炼铁厂)出具的说明,证明签字盖章有效,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注;合同执行期限满一年通过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评审,要求2份业绩均需合同执行满一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2/20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02/2209:00:00(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地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联 系 人:武志瑞联系电话:0472-*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邓娟0472-*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3/02/15

项目编号ZM*项目名称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23/02/15报名截止日期2023/02/20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3/02/16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3/02/22-- 09:00
项目类别辅材 单价不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项目编号ZM*
2.项目概况
项目ZM*,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2023年3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中标公示后10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挂帐后次月银行承兑付清详见明细最高限价200,000.001、包钢炼铁厂1#、5#、6#高炉用2、两年内(2021年以来)曾中标进行试验,试验未成功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标,如因使用单位原因造成未进行试验的除外。窗体底端3. 调价机制: 3.1调价基价:以评标当月《耐材之窗》网站的《行情快递》公布的98碳化硅(网站没有97碳化硅价格)和氮化硅铁月均价为调价基价; 3.2每三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98碳化硅占总成本18%、氮化硅铁占总成本27%(总成本占比由包钢利尔提供)为计算依据,当三个月的98碳化硅和氮化硅铁均价相对于基价的涨跌,对总成本造成10%以上的涨跌时,即(调价基价-三个月的98碳化硅均价)/调价基价*18%+(调价基价-三个月的氮化硅铁均价)/调价基价*27%>10%时,进行调价,并从第四个月开始执行; 3.3调价公式:结算价=中标价一〔(调价基价-三个月的98碳化硅均价)/调价基价*18%+(调价基价-三个月的氮化硅铁均价)/调价基价*27%〕*中标价,依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包钢炼铁厂炮泥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标提供本项目产品2019年至今2500m3及以上高炉且供货满一年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业绩需提供直接和钢铁企业签订的合同及对应本招标公告发布前发票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复印件需清晰、不能遮挡,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对应业绩成功使用证明。如合同或技术协议中不能体现高炉炉容及供货时间至少达到一年,需提供对应业绩业主(炼铁厂)出具的说明,证明签字盖章有效,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注;合同执行期限满一年通过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评审,要求2份业绩均需合同执行满一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2/20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02/2209:00:00(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地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联 系 人:武志瑞联系电话:0472-*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邓娟0472-*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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