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职教楼配电室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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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职教楼配电室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CZB*

项目概况

云南民族大学职教楼配电室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条件

昆明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民族大学职教楼配电室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组织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具有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用地面积34119.27㎡(约51.18亩),总建筑面积83401.57㎡,其中地下室面积9685.92㎡,由4栋教学楼组成。现项目需增容5000千伏安永久性用电,建设范围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部分,初步方案为项目配电室电源 (略) 的15号配电室接入,而与之相连的15号、13号、校区中心配电室开关柜作相应改造,以符合增容要求。

2.2预算金额:*.00元。

2.3建设地点: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采购指定地点)。

2.4磋商范围:完成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部分增容5000千伏安永久性用电配电系统改造设计,工程施工等,通过供电局验收,并协助学校办理相关增容手续和通电手续。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磋商范围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开户银行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信用信息记录:

①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①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投标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③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描述进行确定。

⑥联合体磋商申请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申请均无效。

⑧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申请,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磋商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搜索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免费获取。点击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步骤完成基本信息填写,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无须到现场办理。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 (略)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将于上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其他补充事宜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民族大学网站》(www.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6.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民族大学

地 址: (略) 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

联 系 人:尹老师

电 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 (略)

地 址: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

联 系 人:徐国正、陈晓旭、杨永婧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日 期:2023年02月13日


项目编号:HCZB*

项目概况

云南民族大学职教楼配电室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条件

昆明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民族大学职教楼配电室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组织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具有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用地面积34119.27㎡(约51.18亩),总建筑面积83401.57㎡,其中地下室面积9685.92㎡,由4栋教学楼组成。现项目需增容5000千伏安永久性用电,建设范围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部分,初步方案为项目配电室电源 (略) 的15号配电室接入,而与之相连的15号、13号、校区中心配电室开关柜作相应改造,以符合增容要求。

2.2预算金额:*.00元。

2.3建设地点: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采购指定地点)。

2.4磋商范围:完成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部分增容5000千伏安永久性用电配电系统改造设计,工程施工等,通过供电局验收,并协助学校办理相关增容手续和通电手续。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磋商范围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开户银行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信用信息记录:

①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①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投标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③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描述进行确定。

⑥联合体磋商申请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申请均无效。

⑧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申请,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磋商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搜索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免费获取。点击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步骤完成基本信息填写,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无须到现场办理。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 (略)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将于上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其他补充事宜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民族大学网站》(www.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6.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民族大学

地 址: (略) 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

联 系 人:尹老师

电 话:0871-*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 (略)

地 址: (略) 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

联 系 人:徐国正、陈晓旭、杨永婧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日 期:2023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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