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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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受云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 (略) 2023-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招标提交密封投标。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云 (略) 2023-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2.2招标编号:O53MX*2.3招标内容及范围:标段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001一标段:保山车辆维修服务保山车辆维修服务。车辆维修维护服务,维修商负责对服务对象进行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它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签三年,其中单价标准除国家政策调整及合同约定情形外,在服务期限内不作调整;因招标人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合同中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招标确定中标人。服务期为2023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在保山车辆定点在投标人修理厂进行正常的保养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必 (略) 和维修场地,距离招标人不超过8公里。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有关规定规范和考核指标。002二标段:叉抱车维修维护服务叉抱车维修维护服务。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为招标人加工厂及上营库区叉抱车进行维修及维护服务,满足招标人仓储叉抱车使用需求。服务期限三年,按中标人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的方式管理,其中单价标准除国家政策调整及合同约定情形外,在服务期限内不作调整;因招标人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中标人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或在续谈合同中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招标确定中标人。第一年服务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招标人加工厂( (略) 隆阳区建设路174号)、上营堆烟场( (略) 隆阳区惠通路)、中标人定点服务修理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有关规定规范和考核指标。注:(1)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2)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2.4项目预算(含税):一标段87.00万元(三年);二标段19.45万元/年。2.5资金来源:自筹。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受云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 (略) 2023-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 (略) 2023-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O53MX*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质量

001

一标段:保山车辆维修服务

保山车辆维修服务。车辆维修维护服务,维修商负责对服务对象进行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它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签三年,其中单价标准除国家政策调整及合同约定情形外,在服务期限内不作调整;因招标人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合同中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招标确定中标人。服务期为2023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人在保山车辆定点在投标人修理厂进行正常的保养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必 (略) 和维修场地,距离招标人不超过8公里。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有关规定规范和考核指标。

002

二标段:叉抱车维修维护服务

叉抱车维修维护服务。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为招标人加工厂及上营库区叉抱车进行维修及维护服务,满足招标人仓储叉抱车使用需求。

服务期限三年,按中标人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的方式管理,其中单价标准除国家政策调整及合同约定情形外,在服务期限内不作调整;因招标人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中标人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或在续谈合同中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招标确定中标人。第一年服务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招标人加工厂( (略) 隆阳区建设路174号)、上营堆烟场( (略) 隆阳区惠通路)、中标人定点服务修理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有关规定规范和考核指标。

注:(1)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2)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项目预算(含税):一标段87.00万元(三年);二标段19.45万元/年。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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