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三部四分司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土方工程招标任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工程三部四分司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土方工程招标任务

工程三部四分司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土方工程招标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2023-03-11 11:53:03".2023-03-11 11:53联系人:张英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去报名

距离报名结束还剩

5天 7时 55分 4秒

报名截止时间:2023-03-11 11:53:03".2023-03-11 11:53联系人:张英联系电话:*

工程三部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眉县首善镇五坳村

三、招标方式:

1、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拟对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四、项目招标范围:土方开挖及回填。

五、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集采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网址:http://**)。同时,此次招标需同时完成集采信息平台线上招投标及线下纸质版本的开标。

5.2 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5.2.1投标单位均已通过资格预审。

5.2.2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5.2.3法人委托人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主管经营或生产领导,不得为资料员、财务、会计等文职人员。

5.2.3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公示5天。

七、工程款支付:每月15日上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结算书,必须经由总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总包单位对已完成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总包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70%;之后按照月进度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付款(同时进度必须满足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要求,达不到月进度计划的90%,不予付款);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完工后付至80%,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六个月内支付至97%,剩余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保修期满2年后无息退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此条款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方可参与本次投标。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

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名称不一致的,不予以更改,合同自行终止。并对中标单位处以预估合同总价3%的罚款

八、现场勘察: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9时(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分司机关会议室(桃园南路38号,即:省政府丰园小区,7#楼2层北户;丰庆公园北门对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陕西 (略) (略)

2、地址:四分司机关会议室(桃园南路38号,即:省政府丰园小区,7#楼2层北户;丰庆公园北门对面)

3、招标联系人:张英

4、联系方式:*


工程三部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眉县首善镇五坳村

三、招标方式:

1、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拟对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四、项目招标范围:土方开挖及回填。

五、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集采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网址:http://**)。同时,此次招标需同时完成集采信息平台线上招投标及线下纸质版本的开标。

5.2 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5.2.1投标单位均已通过资格预审。

5.2.2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5.2.3法人委托人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主管经营或生产领导,不得为资料员、财务、会计等文职人员。

5.2.3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公示5天。

七、工程款支付:每月15日上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结算书,必须经由总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总包单位对已完成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总包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70%;之后按照月进度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付款(同时进度必须满足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要求,达不到月进度计划的90%,不予付款);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完工后付至80%,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六个月内支付至97%,剩余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保修期满2年后无息退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此条款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方可参与本次投标。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

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名称不一致的,不予以更改,合同自行终止。并对中标单位处以预估合同总价3%的罚款

八、现场勘察: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9时(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分司机关会议室(桃园南路38号,即:省政府丰园小区,7#楼2层北户;丰庆公园北门对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陕西 (略) (略)

2、地址:四分司机关会议室(桃园南路38号,即:省政府丰园小区,7#楼2层北户;丰庆公园北门对面)

3、招标联系人:张英

4、联系方式:*


工程三部四分司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土方工程招标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2023-03-11 11:53:03".2023-03-11 11:53联系人:张英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去报名

距离报名结束还剩

5天 7时 55分 4秒

报名截止时间:2023-03-11 11:53:03".2023-03-11 11:53联系人:张英联系电话:*

工程三部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眉县首善镇五坳村

三、招标方式:

1、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拟对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四、项目招标范围:土方开挖及回填。

五、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集采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网址:http://**)。同时,此次招标需同时完成集采信息平台线上招投标及线下纸质版本的开标。

5.2 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5.2.1投标单位均已通过资格预审。

5.2.2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5.2.3法人委托人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主管经营或生产领导,不得为资料员、财务、会计等文职人员。

5.2.3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公示5天。

七、工程款支付:每月15日上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结算书,必须经由总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总包单位对已完成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总包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70%;之后按照月进度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付款(同时进度必须满足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要求,达不到月进度计划的90%,不予付款);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完工后付至80%,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六个月内支付至97%,剩余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保修期满2年后无息退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此条款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方可参与本次投标。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

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名称不一致的,不予以更改,合同自行终止。并对中标单位处以预估合同总价3%的罚款

八、现场勘察: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9时(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分司机关会议室(桃园南路38号,即:省政府丰园小区,7#楼2层北户;丰庆公园北门对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陕西 (略) (略)

2、地址:四分司机关会议室(桃园南路38号,即:省政府丰园小区,7#楼2层北户;丰庆公园北门对面)

3、招标联系人:张英

4、联系方式:*


工程三部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眉县首善镇五坳村

三、招标方式:

1、 (略) 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项目拟对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四、项目招标范围:土方开挖及回填。

五、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集采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网址:http://**)。同时,此次招标需同时完成集采信息平台线上招投标及线下纸质版本的开标。

5.2 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5.2.1投标单位均已通过资格预审。

5.2.2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5.2.3法人委托人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主管经营或生产领导,不得为资料员、财务、会计等文职人员。

5.2.3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及获取标书时间: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公示5天。

七、工程款支付:每月15日上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结算书,必须经由总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总包单位对已完成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总包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70%;之后按照月进度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付款(同时进度必须满足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要求,达不到月进度计划的90%,不予付款);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完工后付至80%,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六个月内支付至97%,剩余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保修期满2年后无息退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此条款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方可参与本次投标。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承兑汇票。

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名称不一致的,不予以更改,合同自行终止。并对中标单位处以预估合同总价3%的罚款

八、现场勘察: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9时(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分司机关会议室(桃园南路38号,即:省政府丰园小区,7#楼2层北户;丰庆公园北门对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陕西 (略) (略)

2、地址:四分司机关会议室(桃园南路38号,即:省政府丰园小区,7#楼2层北户;丰庆公园北门对面)

3、招标联系人:张英

4、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