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农垦扎兰屯农牧场有限公司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网上竞价】
呼伦贝尔农垦扎兰屯农牧场有限公司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网上竞价】
条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农垦扎兰屯农牧场有限公司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09FW*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一、采购内容:呼伦贝尔农垦 (略) 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包括育秧、翻地、打浆、捞草、插秧(含运苗、起苗)、追肥、叶面肥作业、田间管理、收割(含运粮)等服务内容。作业面积3622亩,其中第四生产队855亩、第六生产队2767亩,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四、最高限价:系统须填报单价合计金额,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全程每亩作业费624元/亩,其中育秧全程作业(含种子、肥料)185元/亩、底肥人工10元/亩、翻地作业33元/亩、打浆作业33元/亩、捞草作业15元/亩、插秧(含运苗、起苗)110元/亩、追肥人工两遍20元/亩、叶面肥作业两遍8元/亩、田间管理120元/亩、收割(含运粮)90元/亩,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五、服务期:要求农机具按采购人要求在每项作业五日前到作业现场,保证按时作业,要求育秧播种2023年4月10日前结束,插秧2023年6月2日前结束,收割2023年10月10日前结束。 六、实施地点:呼伦贝尔农垦 (略) 第四、第六连(队)。 七、机具配置:按照作业面积供应商须至少配置904拖拉机8台套、504拖拉机6台套、插秧机20台、收割机15台,不足时及时增加机具,必须保证作业需求。 八、作业质量:按农场水稻生产实施方案执行,如因未达到农场的农技措施要求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作业不合格项目,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作业费。 九、生产目标: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水稻亩产达到350公斤,如未达到产量目标,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十、其他要求: 1.农机整机完备,技术状态良好,牌证齐全有效,无安全隐患,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具有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2.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要求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3.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油料费、零件修理费、食宿费、往返运费等一切费用。 4.成交供应商负责自身的安全生产、防火和人身安全。 5.供应商对所配车辆有独立处置权。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26.com”: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函: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 ②供应商须至少配置904拖拉机8台套、504拖拉机6台套、插秧机20台、收割机15台,不足时及时增加机具,必须保证作业需求。供应商所配备车辆为已参加年检的合法车辆,没有权属、债务纠纷;农机整机完备,技术状态良好,牌证齐全有效,无安全隐患。 ③供应商须按农场水稻生产实施方案执行,如因未达到农场的农技措施要求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作业不合格项目,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作业费。 ④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水稻亩产达到350公斤,如未达到产量目标,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⑤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具有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⑥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要求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同时,供应商自行承担油料费、零件修理费、食宿费、往返运费等一切费用。 (4)《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5)《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7日9:00至2023年3月10日9: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自由报价阶段:2023年3月10日9:00-10: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起始价:624元/亩,报价阶梯:1元/亩,报价开始后,供应商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阶段,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报价周期延长。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元;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所报单价合计金额*作业面积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每项作业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作业费80%,剩余20%作为产量保证金,秋季根据产量情况进行结算(如水稻亩产未达到350公斤,则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2、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农垦 (略)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
操作指南 | http://** | ||||||||||||||||||||||||||||||||
附件 |
条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农垦扎兰屯农牧场有限公司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09FW*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一、采购内容:呼伦贝尔农垦 (略) 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包括育秧、翻地、打浆、捞草、插秧(含运苗、起苗)、追肥、叶面肥作业、田间管理、收割(含运粮)等服务内容。作业面积3622亩,其中第四生产队855亩、第六生产队2767亩,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四、最高限价:系统须填报单价合计金额,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全程每亩作业费624元/亩,其中育秧全程作业(含种子、肥料)185元/亩、底肥人工10元/亩、翻地作业33元/亩、打浆作业33元/亩、捞草作业15元/亩、插秧(含运苗、起苗)110元/亩、追肥人工两遍20元/亩、叶面肥作业两遍8元/亩、田间管理120元/亩、收割(含运粮)90元/亩,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五、服务期:要求农机具按采购人要求在每项作业五日前到作业现场,保证按时作业,要求育秧播种2023年4月10日前结束,插秧2023年6月2日前结束,收割2023年10月10日前结束。 六、实施地点:呼伦贝尔农垦 (略) 第四、第六连(队)。 七、机具配置:按照作业面积供应商须至少配置904拖拉机8台套、504拖拉机6台套、插秧机20台、收割机15台,不足时及时增加机具,必须保证作业需求。 八、作业质量:按农场水稻生产实施方案执行,如因未达到农场的农技措施要求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作业不合格项目,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作业费。 九、生产目标: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水稻亩产达到350公斤,如未达到产量目标,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十、其他要求: 1.农机整机完备,技术状态良好,牌证齐全有效,无安全隐患,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具有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2.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要求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3.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油料费、零件修理费、食宿费、往返运费等一切费用。 4.成交供应商负责自身的安全生产、防火和人身安全。 5.供应商对所配车辆有独立处置权。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26.com”: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函: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 ②供应商须至少配置904拖拉机8台套、504拖拉机6台套、插秧机20台、收割机15台,不足时及时增加机具,必须保证作业需求。供应商所配备车辆为已参加年检的合法车辆,没有权属、债务纠纷;农机整机完备,技术状态良好,牌证齐全有效,无安全隐患。 ③供应商须按农场水稻生产实施方案执行,如因未达到农场的农技措施要求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作业不合格项目,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作业费。 ④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水稻亩产达到350公斤,如未达到产量目标,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⑤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具有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⑥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要求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同时,供应商自行承担油料费、零件修理费、食宿费、往返运费等一切费用。 (4)《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5)《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7日9:00至2023年3月10日9: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自由报价阶段:2023年3月10日9:00-10: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起始价:624元/亩,报价阶梯:1元/亩,报价开始后,供应商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阶段,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报价周期延长。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元;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所报单价合计金额*作业面积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每项作业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作业费80%,剩余20%作为产量保证金,秋季根据产量情况进行结算(如水稻亩产未达到350公斤,则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2、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农垦 (略)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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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农垦扎兰屯农牧场有限公司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09FW*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一、采购内容:呼伦贝尔农垦 (略) 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包括育秧、翻地、打浆、捞草、插秧(含运苗、起苗)、追肥、叶面肥作业、田间管理、收割(含运粮)等服务内容。作业面积3622亩,其中第四生产队855亩、第六生产队2767亩,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四、最高限价:系统须填报单价合计金额,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全程每亩作业费624元/亩,其中育秧全程作业(含种子、肥料)185元/亩、底肥人工10元/亩、翻地作业33元/亩、打浆作业33元/亩、捞草作业15元/亩、插秧(含运苗、起苗)110元/亩、追肥人工两遍20元/亩、叶面肥作业两遍8元/亩、田间管理120元/亩、收割(含运粮)90元/亩,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五、服务期:要求农机具按采购人要求在每项作业五日前到作业现场,保证按时作业,要求育秧播种2023年4月10日前结束,插秧2023年6月2日前结束,收割2023年10月10日前结束。 六、实施地点:呼伦贝尔农垦 (略) 第四、第六连(队)。 七、机具配置:按照作业面积供应商须至少配置904拖拉机8台套、504拖拉机6台套、插秧机20台、收割机15台,不足时及时增加机具,必须保证作业需求。 八、作业质量:按农场水稻生产实施方案执行,如因未达到农场的农技措施要求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作业不合格项目,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作业费。 九、生产目标: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水稻亩产达到350公斤,如未达到产量目标,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十、其他要求: 1.农机整机完备,技术状态良好,牌证齐全有效,无安全隐患,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具有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2.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要求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3.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油料费、零件修理费、食宿费、往返运费等一切费用。 4.成交供应商负责自身的安全生产、防火和人身安全。 5.供应商对所配车辆有独立处置权。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26.com”: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函: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 ②供应商须至少配置904拖拉机8台套、504拖拉机6台套、插秧机20台、收割机15台,不足时及时增加机具,必须保证作业需求。供应商所配备车辆为已参加年检的合法车辆,没有权属、债务纠纷;农机整机完备,技术状态良好,牌证齐全有效,无安全隐患。 ③供应商须按农场水稻生产实施方案执行,如因未达到农场的农技措施要求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作业不合格项目,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作业费。 ④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水稻亩产达到350公斤,如未达到产量目标,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⑤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具有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⑥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要求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同时,供应商自行承担油料费、零件修理费、食宿费、往返运费等一切费用。 (4)《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5)《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7日9:00至2023年3月10日9: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自由报价阶段:2023年3月10日9:00-10: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起始价:624元/亩,报价阶梯:1元/亩,报价开始后,供应商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阶段,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报价周期延长。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元;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所报单价合计金额*作业面积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每项作业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作业费80%,剩余20%作为产量保证金,秋季根据产量情况进行结算(如水稻亩产未达到350公斤,则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2、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农垦 (略)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
操作指南 | http://** | ||||||||||||||||||||||||||||||||
附件 |
条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农垦扎兰屯农牧场有限公司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09FW*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一、采购内容:呼伦贝尔农垦 (略) 水田农机社会化服务,包括育秧、翻地、打浆、捞草、插秧(含运苗、起苗)、追肥、叶面肥作业、田间管理、收割(含运粮)等服务内容。作业面积3622亩,其中第四生产队855亩、第六生产队2767亩,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四、最高限价:系统须填报单价合计金额,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全程每亩作业费624元/亩,其中育秧全程作业(含种子、肥料)185元/亩、底肥人工10元/亩、翻地作业33元/亩、打浆作业33元/亩、捞草作业15元/亩、插秧(含运苗、起苗)110元/亩、追肥人工两遍20元/亩、叶面肥作业两遍8元/亩、田间管理120元/亩、收割(含运粮)90元/亩,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五、服务期:要求农机具按采购人要求在每项作业五日前到作业现场,保证按时作业,要求育秧播种2023年4月10日前结束,插秧2023年6月2日前结束,收割2023年10月10日前结束。 六、实施地点:呼伦贝尔农垦 (略) 第四、第六连(队)。 七、机具配置:按照作业面积供应商须至少配置904拖拉机8台套、504拖拉机6台套、插秧机20台、收割机15台,不足时及时增加机具,必须保证作业需求。 八、作业质量:按农场水稻生产实施方案执行,如因未达到农场的农技措施要求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作业不合格项目,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作业费。 九、生产目标: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水稻亩产达到350公斤,如未达到产量目标,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十、其他要求: 1.农机整机完备,技术状态良好,牌证齐全有效,无安全隐患,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具有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2.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要求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3.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油料费、零件修理费、食宿费、往返运费等一切费用。 4.成交供应商负责自身的安全生产、防火和人身安全。 5.供应商对所配车辆有独立处置权。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26.com”: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函: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 ②供应商须至少配置904拖拉机8台套、504拖拉机6台套、插秧机20台、收割机15台,不足时及时增加机具,必须保证作业需求。供应商所配备车辆为已参加年检的合法车辆,没有权属、债务纠纷;农机整机完备,技术状态良好,牌证齐全有效,无安全隐患。 ③供应商须按农场水稻生产实施方案执行,如因未达到农场的农技措施要求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作业不合格项目,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作业费。 ④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水稻亩产达到350公斤,如未达到产量目标,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⑤驾驶人员要持证上岗,具有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⑥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要求作业,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同时,供应商自行承担油料费、零件修理费、食宿费、往返运费等一切费用。 (4)《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5)《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7日9:00至2023年3月10日9: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自由报价阶段:2023年3月10日9:00-10: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起始价:624元/亩,报价阶梯:1元/亩,报价开始后,供应商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阶段,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报价周期延长。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元;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所报单价合计金额*作业面积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每项作业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作业费80%,剩余20%作为产量保证金,秋季根据产量情况进行结算(如水稻亩产未达到350公斤,则按所差数量 (略) 场价格赔付损失)。 2、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农垦 (略)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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