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二期项目全厂辅机及起重设施安装工程
惠州二期项目全厂辅机及起重设施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GPEC-GC-*-01112-2023-002
公告发布时间:2023/3/7 16:41:37
项目名称:惠州二期项目全厂辅机及起重设施安装工程
签收登记截止:2023/3/12 11:01:44
阅读:22次
截标/开标时间:2023/3/20 11:01: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大亚湾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二期项目全厂辅机及起重设施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燃气轮机进气、排气装置,燃气轮发电机组本体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旁路系统,除氧给水装置,汽轮机其他辅机,汽机附属设备(含电动给水泵)、余热锅炉附属设备等;
(2)天然气调压站,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加次氯酸钠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炉水加磷酸盐成套装置,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装置,水汽取样分析系统,循环水泵房,机力冷却塔,空压机站,供氢站,机、炉、输煤检修间,机组排水槽,含油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雨水泵房等;
(3)以上范围内设备及其附件、平台、栏杆等安装(含随设备厂供附属管道安装工作),不含金检、热处理;
(4)全厂起重设施设备安装、试吊工作(试吊块投标方提供);
(5)招标范围内的脚手架搭拆工作;
(6)上述所有工作的接口由后施工者最终完成。
(7)本工程标段基于投标方已充分了解和接受招标方与业主签订的《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包含招投标答疑澄清、会议纪要等被业主合同视为合同文件的资料)加入招标方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内容:
1、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其附件的组合安装、焊接、设备材料运输工作;包含全厂所有起重设备告知、安装,负责提供所需的试吊用的试吊块,起重设备的调试及试吊工作,配合检验、配合取证工作等;现场设备消缺、检测;脚手架搭拆、配合取证、调试工作,涉及配合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以及整组启动等配合工作,业主方或招标方要求的其他零星配合工作。
2、物资供应
(1)机械:20T及以上垂直、水平运输机械由招标方提供。
(2)装置性材料:设备、装置性材料招标方供应,其它由投标方供应,本工程完工后所有边角余料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负责回收并运至招标方指定的堆放点储存。
(3)机工具:小型工机具由投标方自行提供。滤油机、卷扬机(5T、10-15T)、液压千斤顶(电动 薄底15T、30T、50T)、空压机、手拉链条葫芦、起重吊索具、电焊机投标方供应,以上投标方供应工机具如招标方可有偿提供,投标方须优 (略) 场价格水平租用招标方自有的工机具;
(4)耗材:焊材、气体招标方供应投标方付费使用,其余耗材投标方负责;
(5)周转材料:脚手架材料(架子管、扣件、钢跳板)投标方付费招标方供应。已领用的周转材料日常使用保养维护工作投标方负责(如扣件维修、架子管调直、刷漆等),所发生的人工及机工具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其余投标方供应;
(6)安全措施材料:投标方做材料委托代采计划,招标方统一集中供应,投标方承担费用部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其它*供。
(7)施工水电:施工水电接口由招标方提供,施工用电中一级电源箱至二级电源箱建设由招标方负责,三级电源箱及之后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施工(材料投标方负责),施工用水从招标方提供的接口由投标方负责施工(材料投标方负责)。基建办公室由招标方提供、水电由招标方负责,施工班房区场地招标方提供,集装箱由各标段自行负责(按招标方标准统一布置)。施工水电按各标段合同额比例分摊或单独安装水电表计量。
(8)食宿:投标方负责自身人员的食宿、交通及办理有关证件,招标方不提供宿舍等生活场所及设施。
(9)除上述已明确招标方供应的,其余均属投标方供应范围。
3、工程接口及工作划分
(1)本工程的施工分界除遵循招标方主合同以及2018年版《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的边界要求之外,还应按照招标方施工过程中给出的各标段接口方面的界定执行。招标方拥有对各施工标段施工分界的最终解释权;
(2)与主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的接口:以主合同规定的接口划分为准,招标方有权对有争议接口进行划分,投标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
(3)对于各工程项目接口,其它未尽事宜按专业、按系统、按图纸、按预规划分及惯例由招标方组织协调解决,最终决定权在招标方,如有界线模糊不清或施工不便利等影响因素,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的协调,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均由后施工者最终完成;
(5)永久设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自施工标段由各自施工方负责管理维护,正常损坏的由维护方负责维修,事故损坏的按照事故管理程序处理;
(6)本项目与其他项目的接口原则除主合同及本合同明确外,其他原 (略) 各专业或厂家出的施工图纸界线为准。为了本工程进度及质量、安全更好的得到保证,招标方有权对设备安装顺序及机械的使用计划做调整,投标方须遵照执行。
4、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设备材料的搬运、开箱、清点、整理、转运,设备组合、检验、起吊、拖运、安装等工作;
5、招标范围内现场设备的补漆工作(油漆*供);
6、全厂起重机械的制作、组合、安装、试吊及相关附件安装,并配合调试及各类取证工作等;
7、设备基础包括基础复查、验收、凿毛 ,垫铁配制(材料招标方供应),配合设备二次灌浆工作;
8、投标方应按投标要求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质量员以满足本工程施工管理需要,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投标方应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移交,配合试运人员应满足招标方要求;
9、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期间的设备材料维护、成品保护、安全措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备保洁工作;
10、负责移交商业运行前的设备保管、保洁工作;试运行期间的维护与检修工作、验收、检验记录及成品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安装的全部施工工作。上述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设备消缺和配合分部及整套调试至商业运行应该预见的所有工作(含试运、整套启动和质保期间有效期内的相关消缺工作、调试阶段必须要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等);
11、负责本工程作业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具体区域和责任时间由工区依据工作情况书面确定。文明施工区域划分后,直至168结束后才能免除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不得以第三方污染为由不履行责任;
12、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制,验评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含电子版及纸质版);
13、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领用保管:①、负责范围内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的开箱、清点、整理、二次及以上转运(厂家直接到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投标方负责装、运、卸等工作);负责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的小件物料仓库领用;②、负责本协议范围内已领用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保管工作;对于由招标方提供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经投标方领用后,投标方负有保管责任;如领用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丢失或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14、投标方负责完成设计变更项目和招标方另委项目中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工作;
15、拖运轨道铺设、临时平台、翻身架等施工及拆除工作(材料*供);
16、设备检修、安装,设备相关附件(包括设备的疏水、排汽、排污管道及其支吊架、设备填料、滤网、滤油、滤芯、轴承加油、操作检修平台)等安装工作;
17、箱罐制作安装,包含制作、组合、就位、安装、平台及附属部件等,涉及到的水压实验、真空盒实验等工作,灌水引水点、排水点由投标方负责并接入;
18、负责金属检验、热处理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金检配合打磨工作、光谱和超声配合打磨工作、提供相应的作业通道、平台等;
19、设备相关安装试验的配合及清理工作(含系统滤网滤芯安装及试运期间清理工作);
20、投标方负责完成主合同中属于本合同范围内招标方的全部工作,并满足主合同的要求,所有施工及竣工资料和工程量统计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格式按时完成;
21、标段内所有设备的现场临时标识牌的悬挂,及正式标识牌、安健环标识牌的悬挂(临时挂牌材料*供,正式标识牌材料*供);
22、投标方负责标段范围内的脚手架搭拆工作;
23、投标方应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方都应承担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消防、商务、资金、财政、法律等方面的风险。投标方同意并无条件履行招标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承担招标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业主加于招标方的所有责任、风险及费用;
24、投标方应对因其或其雇员的疏忽所造成的招标方的财产损失或损害负责;
25、各施工班组相关工序和工作面的配合施工,不得影响其他班组的施工;
26、配合业主、招标方进行调试、验收等有关工作;
27、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记录、验评资料、交底),并按招标方要求进行编制及打印;
28、详细的工作 (略)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单、《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技术资料及国家和行业的规范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的实际需要工作内容和接口为准;一般以后施工者负责工作面的接口收尾或以招标方的总协调为原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由投标方承包施工;
29、投标方每月25日前编制机械台班的使用计划,报招标方审核批准,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相关机械;
30、上述由投标方承担的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
31、工程范围调整:若投标方不能满足招标方进度、质量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根据工程实施状况适时调整投标方承包工程范围,比如从投标方承包合同范围划出部分工作交出第三方或者招标方自行负责,费用按2倍从投标方相应合同价中扣减,投标方对此不得有异议,也不得以此作为增加费用或者延误工期的理由。
32、投标方的材料、机工具进场均须报招标方备案,退场必须凭备案向招标方报批检查放行,无备案的材料、机工具等物资均为招标方所有。
33、从事质量检验、焊接管理和高压受监焊口焊接人员按规范要求和电力行业的管理制度持证上岗;
34、针对起重、驾驶工、架子搭设、电工操作、明火作业、危险品保管押运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均由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
35、*方需满足现场CI管理《中国 (略) 项目部品牌建设标准》及《国家能源集团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图册》。
36、组织要求,下述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文件中不得少于此要求:
(1)投标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有违反,除责令停止施工外,对投标方将处以20万元的罚款,造成招标方损失的,赔偿招标方损失,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本工程投标方应有专职的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1名、机务专业工程师及技术员各2名、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名、资料员1名,进行项目施工的协调、统筹、控制的管理,保障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有效可控。
(3)项目经理需由具有丰富的相关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并提供两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方应安排强有力的决策层、经验丰富的管理层和技术过硬的作业层人员参加本工程建设和管理。
(5)本项目工程投标方的管理和作业人员的选择要严格按下列原则进行:
参与施工和管理的所有人员在进入本工程施工前均经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质量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并全部进行考核,合格人员方能进入本工程施工;
从事质量检验、焊接管理和高压受监焊口焊接人员按规范要求和电力行业的管理制度持证上岗;
(6)针对起重、驾驶工、架子搭设、电工操作、明火作业、危险品保管押运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均由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有类似工程业绩;或有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项目。
为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投标方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扫描件(包括年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投标单位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现场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含班长)。投标单位必须保证这些人员将来实施本合同时不得更换(招标单位同意的除外)。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检验及试验设备、仪器情况。
项目编号:GPEC-GC-*-01112-2023-002
公告发布时间:2023/3/7 16:41:37
项目名称:惠州二期项目全厂辅机及起重设施安装工程
签收登记截止:2023/3/12 11:01:44
阅读:22次
截标/开标时间:2023/3/20 11:01: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大亚湾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二期项目全厂辅机及起重设施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燃气轮机进气、排气装置,燃气轮发电机组本体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旁路系统,除氧给水装置,汽轮机其他辅机,汽机附属设备(含电动给水泵)、余热锅炉附属设备等;
(2)天然气调压站,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加次氯酸钠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炉水加磷酸盐成套装置,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装置,水汽取样分析系统,循环水泵房,机力冷却塔,空压机站,供氢站,机、炉、输煤检修间,机组排水槽,含油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雨水泵房等;
(3)以上范围内设备及其附件、平台、栏杆等安装(含随设备厂供附属管道安装工作),不含金检、热处理;
(4)全厂起重设施设备安装、试吊工作(试吊块投标方提供);
(5)招标范围内的脚手架搭拆工作;
(6)上述所有工作的接口由后施工者最终完成。
(7)本工程标段基于投标方已充分了解和接受招标方与业主签订的《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包含招投标答疑澄清、会议纪要等被业主合同视为合同文件的资料)加入招标方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内容:
1、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其附件的组合安装、焊接、设备材料运输工作;包含全厂所有起重设备告知、安装,负责提供所需的试吊用的试吊块,起重设备的调试及试吊工作,配合检验、配合取证工作等;现场设备消缺、检测;脚手架搭拆、配合取证、调试工作,涉及配合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以及整组启动等配合工作,业主方或招标方要求的其他零星配合工作。
2、物资供应
(1)机械:20T及以上垂直、水平运输机械由招标方提供。
(2)装置性材料:设备、装置性材料招标方供应,其它由投标方供应,本工程完工后所有边角余料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负责回收并运至招标方指定的堆放点储存。
(3)机工具:小型工机具由投标方自行提供。滤油机、卷扬机(5T、10-15T)、液压千斤顶(电动 薄底15T、30T、50T)、空压机、手拉链条葫芦、起重吊索具、电焊机投标方供应,以上投标方供应工机具如招标方可有偿提供,投标方须优 (略) 场价格水平租用招标方自有的工机具;
(4)耗材:焊材、气体招标方供应投标方付费使用,其余耗材投标方负责;
(5)周转材料:脚手架材料(架子管、扣件、钢跳板)投标方付费招标方供应。已领用的周转材料日常使用保养维护工作投标方负责(如扣件维修、架子管调直、刷漆等),所发生的人工及机工具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其余投标方供应;
(6)安全措施材料:投标方做材料委托代采计划,招标方统一集中供应,投标方承担费用部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其它*供。
(7)施工水电:施工水电接口由招标方提供,施工用电中一级电源箱至二级电源箱建设由招标方负责,三级电源箱及之后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施工(材料投标方负责),施工用水从招标方提供的接口由投标方负责施工(材料投标方负责)。基建办公室由招标方提供、水电由招标方负责,施工班房区场地招标方提供,集装箱由各标段自行负责(按招标方标准统一布置)。施工水电按各标段合同额比例分摊或单独安装水电表计量。
(8)食宿:投标方负责自身人员的食宿、交通及办理有关证件,招标方不提供宿舍等生活场所及设施。
(9)除上述已明确招标方供应的,其余均属投标方供应范围。
3、工程接口及工作划分
(1)本工程的施工分界除遵循招标方主合同以及2018年版《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的边界要求之外,还应按照招标方施工过程中给出的各标段接口方面的界定执行。招标方拥有对各施工标段施工分界的最终解释权;
(2)与主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的接口:以主合同规定的接口划分为准,招标方有权对有争议接口进行划分,投标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
(3)对于各工程项目接口,其它未尽事宜按专业、按系统、按图纸、按预规划分及惯例由招标方组织协调解决,最终决定权在招标方,如有界线模糊不清或施工不便利等影响因素,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的协调,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均由后施工者最终完成;
(5)永久设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自施工标段由各自施工方负责管理维护,正常损坏的由维护方负责维修,事故损坏的按照事故管理程序处理;
(6)本项目与其他项目的接口原则除主合同及本合同明确外,其他原 (略) 各专业或厂家出的施工图纸界线为准。为了本工程进度及质量、安全更好的得到保证,招标方有权对设备安装顺序及机械的使用计划做调整,投标方须遵照执行。
4、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设备材料的搬运、开箱、清点、整理、转运,设备组合、检验、起吊、拖运、安装等工作;
5、招标范围内现场设备的补漆工作(油漆*供);
6、全厂起重机械的制作、组合、安装、试吊及相关附件安装,并配合调试及各类取证工作等;
7、设备基础包括基础复查、验收、凿毛 ,垫铁配制(材料招标方供应),配合设备二次灌浆工作;
8、投标方应按投标要求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质量员以满足本工程施工管理需要,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投标方应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移交,配合试运人员应满足招标方要求;
9、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期间的设备材料维护、成品保护、安全措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备保洁工作;
10、负责移交商业运行前的设备保管、保洁工作;试运行期间的维护与检修工作、验收、检验记录及成品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安装的全部施工工作。上述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设备消缺和配合分部及整套调试至商业运行应该预见的所有工作(含试运、整套启动和质保期间有效期内的相关消缺工作、调试阶段必须要专人值班并做好记录等);
11、负责本工程作业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具体区域和责任时间由工区依据工作情况书面确定。文明施工区域划分后,直至168结束后才能免除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不得以第三方污染为由不履行责任;
12、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制,验评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含电子版及纸质版);
13、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领用保管:①、负责范围内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的开箱、清点、整理、二次及以上转运(厂家直接到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投标方负责装、运、卸等工作);负责设备厂供专用工具、主材料的小件物料仓库领用;②、负责本协议范围内已领用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保管工作;对于由招标方提供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经投标方领用后,投标方负有保管责任;如领用的设备、专用工具、主材料丢失或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14、投标方负责完成设计变更项目和招标方另委项目中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工作;
15、拖运轨道铺设、临时平台、翻身架等施工及拆除工作(材料*供);
16、设备检修、安装,设备相关附件(包括设备的疏水、排汽、排污管道及其支吊架、设备填料、滤网、滤油、滤芯、轴承加油、操作检修平台)等安装工作;
17、箱罐制作安装,包含制作、组合、就位、安装、平台及附属部件等,涉及到的水压实验、真空盒实验等工作,灌水引水点、排水点由投标方负责并接入;
18、负责金属检验、热处理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金检配合打磨工作、光谱和超声配合打磨工作、提供相应的作业通道、平台等;
19、设备相关安装试验的配合及清理工作(含系统滤网滤芯安装及试运期间清理工作);
20、投标方负责完成主合同中属于本合同范围内招标方的全部工作,并满足主合同的要求,所有施工及竣工资料和工程量统计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格式按时完成;
21、标段内所有设备的现场临时标识牌的悬挂,及正式标识牌、安健环标识牌的悬挂(临时挂牌材料*供,正式标识牌材料*供);
22、投标方负责标段范围内的脚手架搭拆工作;
23、投标方应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方都应承担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消防、商务、资金、财政、法律等方面的风险。投标方同意并无条件履行招标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承担招标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业主加于招标方的所有责任、风险及费用;
24、投标方应对因其或其雇员的疏忽所造成的招标方的财产损失或损害负责;
25、各施工班组相关工序和工作面的配合施工,不得影响其他班组的施工;
26、配合业主、招标方进行调试、验收等有关工作;
27、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记录、验评资料、交底),并按招标方要求进行编制及打印;
28、详细的工作 (略)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单、《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技术资料及国家和行业的规范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的实际需要工作内容和接口为准;一般以后施工者负责工作面的接口收尾或以招标方的总协调为原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由投标方承包施工;
29、投标方每月25日前编制机械台班的使用计划,报招标方审核批准,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相关机械;
30、上述由投标方承担的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
31、工程范围调整:若投标方不能满足招标方进度、质量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根据工程实施状况适时调整投标方承包工程范围,比如从投标方承包合同范围划出部分工作交出第三方或者招标方自行负责,费用按2倍从投标方相应合同价中扣减,投标方对此不得有异议,也不得以此作为增加费用或者延误工期的理由。
32、投标方的材料、机工具进场均须报招标方备案,退场必须凭备案向招标方报批检查放行,无备案的材料、机工具等物资均为招标方所有。
33、从事质量检验、焊接管理和高压受监焊口焊接人员按规范要求和电力行业的管理制度持证上岗;
34、针对起重、驾驶工、架子搭设、电工操作、明火作业、危险品保管押运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均由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
35、*方需满足现场CI管理《中国 (略) 项目部品牌建设标准》及《国家能源集团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图册》。
36、组织要求,下述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文件中不得少于此要求:
(1)投标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有违反,除责令停止施工外,对投标方将处以20万元的罚款,造成招标方损失的,赔偿招标方损失,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本工程投标方应有专职的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1名、机务专业工程师及技术员各2名、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名、资料员1名,进行项目施工的协调、统筹、控制的管理,保障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有效可控。
(3)项目经理需由具有丰富的相关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并提供两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方应安排强有力的决策层、经验丰富的管理层和技术过硬的作业层人员参加本工程建设和管理。
(5)本项目工程投标方的管理和作业人员的选择要严格按下列原则进行:
参与施工和管理的所有人员在进入本工程施工前均经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质量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并全部进行考核,合格人员方能进入本工程施工;
从事质量检验、焊接管理和高压受监焊口焊接人员按规范要求和电力行业的管理制度持证上岗;
(6)针对起重、驾驶工、架子搭设、电工操作、明火作业、危险品保管押运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均由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有类似工程业绩;或有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项目。
为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投标方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扫描件(包括年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投标单位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现场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含班长)。投标单位必须保证这些人员将来实施本合同时不得更换(招标单位同意的除外)。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检验及试验设备、仪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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