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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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3-08 10:15:03

条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

0345FW*

采购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提供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服务,详见附件2;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开发。

单一来源理由及供应商名称

单一来源理由

本项目是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E交易作为中心业务系统,用友财务系统与OA系统财务模块各项业务数据均依托于E交易系统,E交易系统与用友财务系统、OA系统通过集成开发,实现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互联互通,E交易需按互联互通方案要求进行系统开发与系统间对接工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行推送和回写数据信息。为了提高采购效率,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江苏易 (略)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8日11:00至2023年3月15日11: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方式一:电汇、网银转账;

方式二:保险机构电子投标保单缴纳;

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紫金财产保险(挑选其中1种)

保险费率:0.8000%,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保险有效期:开标后180天,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供应商需使用企业基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项目开标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电子保单理赔规则:

(一)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即投标人)在被保险人(即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与投保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为限。

(二)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在保险期间违反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保险事故的,可在鼎函保险(保函)平台上发起理赔申请,也可拨打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 咨询理赔事宜。

(三)理赔安排

保险人应在收到鼎函保险(保函)平台赔付指令(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书面理赔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按照保险金额无条件先行全额理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积极协助保险人向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进行追偿。

1、交纳金额:35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平台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曹建伟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内蒙古产权 (略)

联 系 人:李炯辉

联系电话:*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

http://**

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E交易与财务系统.docx

附件2.财务互联互通需求.docx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3-08 10:15:03

条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

0345FW*

采购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提供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服务,详见附件2;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开发。

单一来源理由及供应商名称

单一来源理由

本项目是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E交易作为中心业务系统,用友财务系统与OA系统财务模块各项业务数据均依托于E交易系统,E交易系统与用友财务系统、OA系统通过集成开发,实现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互联互通,E交易需按互联互通方案要求进行系统开发与系统间对接工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行推送和回写数据信息。为了提高采购效率,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江苏易 (略)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8日11:00至2023年3月15日11: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方式一:电汇、网银转账;

方式二:保险机构电子投标保单缴纳;

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紫金财产保险(挑选其中1种)

保险费率:0.8000%,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保险有效期:开标后180天,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供应商需使用企业基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项目开标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电子保单理赔规则:

(一)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即投标人)在被保险人(即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与投保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为限。

(二)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在保险期间违反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保险事故的,可在鼎函保险(保函)平台上发起理赔申请,也可拨打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 咨询理赔事宜。

(三)理赔安排

保险人应在收到鼎函保险(保函)平台赔付指令(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书面理赔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按照保险金额无条件先行全额理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积极协助保险人向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进行追偿。

1、交纳金额:35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平台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曹建伟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内蒙古产权 (略)

联 系 人:李炯辉

联系电话:*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

http://**

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E交易与财务系统.docx

附件2.财务互联互通需求.docx

,内蒙古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3-08 10:15:03

条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

0345FW*

采购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提供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服务,详见附件2;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开发。

单一来源理由及供应商名称

单一来源理由

本项目是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E交易作为中心业务系统,用友财务系统与OA系统财务模块各项业务数据均依托于E交易系统,E交易系统与用友财务系统、OA系统通过集成开发,实现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互联互通,E交易需按互联互通方案要求进行系统开发与系统间对接工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行推送和回写数据信息。为了提高采购效率,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江苏易 (略)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8日11:00至2023年3月15日11: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方式一:电汇、网银转账;

方式二:保险机构电子投标保单缴纳;

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紫金财产保险(挑选其中1种)

保险费率:0.8000%,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保险有效期:开标后180天,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供应商需使用企业基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项目开标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电子保单理赔规则:

(一)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即投标人)在被保险人(即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与投保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为限。

(二)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在保险期间违反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保险事故的,可在鼎函保险(保函)平台上发起理赔申请,也可拨打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 咨询理赔事宜。

(三)理赔安排

保险人应在收到鼎函保险(保函)平台赔付指令(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书面理赔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按照保险金额无条件先行全额理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积极协助保险人向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进行追偿。

1、交纳金额:35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平台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曹建伟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内蒙古产权 (略)

联 系 人:李炯辉

联系电话:*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

http://**

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E交易与财务系统.docx

附件2.财务互联互通需求.docx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3-08 10:15:03

条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

0345FW*

采购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提供E交易与财务系统(含OA财务模块)集成开发服务,详见附件2;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开发。

单一来源理由及供应商名称

单一来源理由

本项目是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E交易作为中心业务系统,用友财务系统与OA系统财务模块各项业务数据均依托于E交易系统,E交易系统与用友财务系统、OA系统通过集成开发,实现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互联互通,E交易需按互联互通方案要求进行系统开发与系统间对接工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行推送和回写数据信息。为了提高采购效率,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江苏易 (略)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8日11:00至2023年3月15日11: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方式一:电汇、网银转账;

方式二:保险机构电子投标保单缴纳;

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紫金财产保险(挑选其中1种)

保险费率:0.8000%,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保险有效期:开标后180天,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供应商需使用企业基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项目开标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电子保单理赔规则:

(一)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即投标人)在被保险人(即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与投保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为限。

(二)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在保险期间违反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保险事故的,可在鼎函保险(保函)平台上发起理赔申请,也可拨打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 咨询理赔事宜。

(三)理赔安排

保险人应在收到鼎函保险(保函)平台赔付指令(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书面理赔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按照保险金额无条件先行全额理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积极协助保险人向投保人或其担保人(如有)进行追偿。

1、交纳金额:350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平台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媒体

1、内蒙 (略) 场http://**);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3、易交易http://**)。

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曹建伟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内蒙古产权 (略)

联 系 人:李炯辉

联系电话:*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操作指南

http://**

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E交易与财务系统.docx

附件2.财务互联互通需求.docx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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