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律师服务项目网上竞价公告竞价项目编号:KFQCG-JJ-20230309001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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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品牌 | 型号 | 相关服务 | 单价 | 数量 | 数量单位 | 总价 |
---|---|---|---|---|---|---|---|
![]() | 不限品牌 | ¥ 45000.0 元 | 1 | 项 | 小计 ¥元 | ||
规格参数: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律所成立3年以上,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2)律师事务所应有20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具有组建团队提供法律服务能力。 (3)团队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有爱心、耐心、责任感。 (3)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5人的优秀律师团队,团队拥有一级律师以上职称的优先。 2.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服务要求,具体如下: (1)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日常业务需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合同审查事务、协助起草、合法的各类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书,出具修改意见或法律建议。 (3)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委托法律顾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时,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相应工作人员出庭。 (4)为侵害残疾儿童权益案件处理提供法律服务。 (5)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资料查询服务,讲授法律实务知识,进行有关法律宣讲或培训。 3.能够应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略) 区律师团队优先。 4.具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经验的优先。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经我单位工作人员确认后,领取填写确认单后,方可竞价,恶意报价无效,并且上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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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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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品牌 | 型号 | 相关服务 | 单价 | 数量 | 数量单位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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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限品牌 | ¥ 45000.0 元 | 1 | 项 | 小计 ¥元 | ||
规格参数: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律所成立3年以上,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2)律师事务所应有20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具有组建团队提供法律服务能力。 (3)团队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有爱心、耐心、责任感。 (3)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5人的优秀律师团队,团队拥有一级律师以上职称的优先。 2.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服务要求,具体如下: (1)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日常业务需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合同审查事务、协助起草、合法的各类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书,出具修改意见或法律建议。 (3)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委托法律顾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时,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相应工作人员出庭。 (4)为侵害残疾儿童权益案件处理提供法律服务。 (5)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资料查询服务,讲授法律实务知识,进行有关法律宣讲或培训。 3.能够应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略) 区律师团队优先。 4.具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经验的优先。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经我单位工作人员确认后,领取填写确认单后,方可竞价,恶意报价无效,并且上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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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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