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中厚板项目(板坯连铸)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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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中厚板项目(板坯连铸)桩基工程

招标公告

我公司现对工程专业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中厚板项目(板坯连铸)桩基工程

(二)招标编号:*-2023-1230-工业工程-ZB001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 (略) (略) 勉县,新建一台年产110万吨的板坯连铸机,其中主厂房、除尘系统、燃气系统、水处理设施为钢结构类型,连铸部分、旋流沉淀池、循环水泵房、浊环水处理、车间变电所、检化验室、除尘器、液化石油气站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计划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20日。

2.招标范围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中厚板项目(板坯连铸)桩基工程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打桩机进出场,桩机场内移动、安拆、定位,桩材堆放、场内运桩、喂桩、打桩、接桩、送桩、运输,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有同类型工程施工经验,无不良信誉记录;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业绩要求:无;

4.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信誉要求:良好

8.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招标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300元及投标保证金1万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01857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张仕敏 联系电话:*

2)汇款时请注明 (略) 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例如:工业工程+招标名称(可缩写)+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招标编码(银行字数如受限,可缩短招标名称,其余不可缩短),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退还时间内(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给财务共享提单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收到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要求更改中标条件的;

3)中标单位进场后,提出与原工程及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不符的;

4)不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

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张仕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日 期:2023年3月10日

,汉中
招标公告

我公司现对工程专业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中厚板项目(板坯连铸)桩基工程

(二)招标编号:*-2023-1230-工业工程-ZB001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 (略) (略) 勉县,新建一台年产110万吨的板坯连铸机,其中主厂房、除尘系统、燃气系统、水处理设施为钢结构类型,连铸部分、旋流沉淀池、循环水泵房、浊环水处理、车间变电所、检化验室、除尘器、液化石油气站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计划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20日。

2.招标范围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中厚板项目(板坯连铸)桩基工程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打桩机进出场,桩机场内移动、安拆、定位,桩材堆放、场内运桩、喂桩、打桩、接桩、送桩、运输,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有同类型工程施工经验,无不良信誉记录;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业绩要求:无;

4.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信誉要求:良好

8.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招标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300元及投标保证金1万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01857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张仕敏 联系电话:*

2)汇款时请注明 (略) 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例如:工业工程+招标名称(可缩写)+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招标编码(银行字数如受限,可缩短招标名称,其余不可缩短),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退还时间内(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给财务共享提单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收到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要求更改中标条件的;

3)中标单位进场后,提出与原工程及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不符的;

4)不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

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张仕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日 期: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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