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小学校2023年学生校服采购
东方小学校2023年学生校服采购
招标单位:
磋商邀请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广安区东方小学校委托, (略) 广安区东方小学校2023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ZHTD-2023Z-CS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广安区东方小学校2023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以单价限价为准,据实结算。
(二)采购项目性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共1个包。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 (略) 广安区东方小学校2023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参照政府采购,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2023年3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告形式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ttp://**/)。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磋商文件自2023年3月13日上午09:00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略) 获取(地址: (略) 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二层1号);
(三)本项目收取磋商文件成本补偿费:人民币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q.com,发送 (略) 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否则不予受理。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
招标单位:
磋商邀请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广安区东方小学校委托, (略) 广安区东方小学校2023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ZHTD-2023Z-CS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广安区东方小学校2023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以单价限价为准,据实结算。
(二)采购项目性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共1个包。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 (略) 广安区东方小学校2023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参照政府采购,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2023年3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告形式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ttp://**/)。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磋商文件自2023年3月13日上午09:00至2023年3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略) 获取(地址: (略) 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二层1号);
(三)本项目收取磋商文件成本补偿费:人民币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q.com,发送 (略) 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否则不予受理。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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