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员工食堂配送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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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员工食堂配送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略) 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员工食堂配送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员工食堂配送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项目地址: (略) 李渔路1118号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其主要配送员工食堂所需食材及配料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准入及退出标准

  (1)准入标准:

  ①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②具有良好的缴税记录。

  ③近期三年同类业务项目服务经验5家(含)以上,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3个月结算发票复印件。

  ④必须具有独立营业场所面积要求1000平方以上。

  ⑤其他我行相关要求。

  ⑥提供近三年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结算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

  (2)退出标准:

  ①有将服务二次转包(含部分转包)行为的单位。

  ②项目后评价为差的单位。

  ③其他不符合我行规定的情况。

  ④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

  4.近三年缴税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6.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7.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员工食堂配送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第7项材料还需提供EXCEL版本。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金华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斌 0579-*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63.com(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略) 金华分行

  2023年3月13日

,金华

   (略) 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员工食堂配送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员工食堂配送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项目地址: (略) 李渔路1118号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其主要配送员工食堂所需食材及配料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准入及退出标准

  (1)准入标准:

  ①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②具有良好的缴税记录。

  ③近期三年同类业务项目服务经验5家(含)以上,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3个月结算发票复印件。

  ④必须具有独立营业场所面积要求1000平方以上。

  ⑤其他我行相关要求。

  ⑥提供近三年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结算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

  (2)退出标准:

  ①有将服务二次转包(含部分转包)行为的单位。

  ②项目后评价为差的单位。

  ③其他不符合我行规定的情况。

  ④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

  4.近三年缴税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6.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7.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员工食堂配送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第7项材料还需提供EXCEL版本。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金华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斌 0579-*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63.com(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略) 金华分行

  2023年3月13日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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