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3#360m2烧结机电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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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3#360m2烧结机电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天勤)

烧结厂3#360m2烧结机电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烧结厂3#360m2烧结机电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TQZB-FC-2023年第(5)号 】,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烧结厂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3#360m2烧结机现有机尾、成品电除尘器二、三、四电场内部进行拆除,保留一电场,在拆除电场基础上改建布袋除尘器;更换机尾、成品风机;对原有机尾电除尘器一电场极线进行全部更换、极板进行维修,成品电除尘器一电场极线极板进行维修,并将原工频电源全部更换为高频电源;对电气控制系统、吹灰系统及配套公辅设施、进出口烟道等进行改造。

计划工期:180 天(日历天),其中停机对接改造时间为60日历天,非连续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试运行结束)。由招标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停机对接时间的,相应的工期顺延,不做工期考核。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实行总价包干招标,包括3#360m2烧结机尾、成品电除尘超低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工艺、设备采购和安装、桩基(如有)、土建、钢构、电气、控制、隔音降噪、检修平台、扶梯、消防、照明、给排水等(即从机尾、成品电除尘器喇叭口入口(含补偿器)至烟囱入口范围内所有改造内容)的设计、土建、拆除、设备采购与安装、电气改造、系统调试、环保指标性能检测(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培训与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级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和通用专业承包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承包人具有1项将电除尘器改造为袋式除尘器的改造业绩或新建袋式除尘器业绩并且达到国家超低排放要求,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和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3.3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开标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财务要求:三年,指2019年度-2021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 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即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邮箱:(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

以上证明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不含投标所需其它费用) ,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4发售方式:*@*q.com邮箱进行审核,证明文件确认后工作人员将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方式及报名表格发送至报名邮箱,支付成功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 (略) 6楼602第一开标室。

5.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请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TQZB-FC-2023年第(5)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2023年4月11日15时00分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6.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 (略) (http://**)、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网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北雀路117号

地址: (略) 港口区辉龙桃源居708室

联 系 人:尹工

联系人:褚工

电 话:0772-*

电 话:0770-*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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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3#360m2烧结机电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烧结厂3#360m2烧结机电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TQZB-FC-2023年第(5)号 】,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烧结厂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3#360m2烧结机现有机尾、成品电除尘器二、三、四电场内部进行拆除,保留一电场,在拆除电场基础上改建布袋除尘器;更换机尾、成品风机;对原有机尾电除尘器一电场极线进行全部更换、极板进行维修,成品电除尘器一电场极线极板进行维修,并将原工频电源全部更换为高频电源;对电气控制系统、吹灰系统及配套公辅设施、进出口烟道等进行改造。

计划工期:180 天(日历天),其中停机对接改造时间为60日历天,非连续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试运行结束)。由招标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停机对接时间的,相应的工期顺延,不做工期考核。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实行总价包干招标,包括3#360m2烧结机尾、成品电除尘超低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工艺、设备采购和安装、桩基(如有)、土建、钢构、电气、控制、隔音降噪、检修平台、扶梯、消防、照明、给排水等(即从机尾、成品电除尘器喇叭口入口(含补偿器)至烟囱入口范围内所有改造内容)的设计、土建、拆除、设备采购与安装、电气改造、系统调试、环保指标性能检测(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培训与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级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和通用专业承包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承包人具有1项将电除尘器改造为袋式除尘器的改造业绩或新建袋式除尘器业绩并且达到国家超低排放要求,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和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3.3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开标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财务要求:三年,指2019年度-2021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 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即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邮箱:(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

以上证明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不含投标所需其它费用) ,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4发售方式:*@*q.com邮箱进行审核,证明文件确认后工作人员将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方式及报名表格发送至报名邮箱,支付成功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 (略) 6楼602第一开标室。

5.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请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TQZB-FC-2023年第(5)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2023年4月11日15时00分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6.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 (略) (http://**)、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网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北雀路117号

地址: (略) 港口区辉龙桃源居708室

联 系 人:尹工

联系人:褚工

电 话:0772-*

电 话:0770-*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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