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
中冶天工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
我公司现对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专业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
(二)招标编号:*-2022-BWLZ-NF-ZB037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 (略) (略)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总建筑面积*m2,一期建成5万吨/年负极生产线+10万吨/年石墨化(含焙烧)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作业区、仓库、公辅设施、厂前区等。其中,公辅设施包括: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设施、消防水设施、浊循环水场、空压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天然气调压计量站、总变电所、综合维修站、石墨化换热站、运营楼。生产区包括:(1)负极部分:原料预处理及粉碎作业区、造粒作业区、碳化作业区、成品作业区、二次造粒作业区、尾气处理设施。(2)石墨化部分:1#、2#石墨化、3#、4#石墨化、1号焙烧、2号焙烧、烟气处理。(3)仓库:成品及副产品仓库、固废暂存仓库、危险品仓库。
2.招标范围
该工程共1个标段。
本标段施工范围为: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负极区域101-105厂房、沥青厂房、室外工程工艺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等招标人要求施工的全部工作范围。
施工内容:包括钢材卸车、验收、放样、除锈、号料、切割、平直、成型、钻孔、胎具制安、组对、焊接、矫正、焊缝检验、预拼装、成品构件堆放及装车、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等全部工作内容,做好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维护现场施工卫生,及时清理施工作业面,保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质量检测如有不合格现象出现,投标人承担返工责任,同时承担工期延误及业主处罚等所有的合同违约经济责任,投标人必须满足验收合格的要求。具体施工内容及范围最终以工程量清单、签证任务单、施工图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安排进行施工范围的调整,投标人无条件响应招标人的范围调整通知,不得追究招标人责任。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钢结构专业承包*级及以上;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业绩要求: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4.投标人须是 (略) 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信誉要求:良好
8.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列入 (略) 及 (略) 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1000元及投标保证金5000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 *01840
开户行: 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
2)汇款时请注明 (略) 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例如: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2022-BWLZ-NF-ZB037,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退还时间内(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给财务共享提单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收到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要求更改中标条件的;
3)中标单位进场后,提出与原工程及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不符的;
4)不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八)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3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 (略) 组织的招标活动。
(九)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徐尤晶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南方分公司
日 期:2023年3月22日
我公司现对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专业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
(二)招标编号:*-2022-BWLZ-NF-ZB037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 (略) (略)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总建筑面积*m2,一期建成5万吨/年负极生产线+10万吨/年石墨化(含焙烧)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作业区、仓库、公辅设施、厂前区等。其中,公辅设施包括: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设施、消防水设施、浊循环水场、空压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天然气调压计量站、总变电所、综合维修站、石墨化换热站、运营楼。生产区包括:(1)负极部分:原料预处理及粉碎作业区、造粒作业区、碳化作业区、成品作业区、二次造粒作业区、尾气处理设施。(2)石墨化部分:1#、2#石墨化、3#、4#石墨化、1号焙烧、2号焙烧、烟气处理。(3)仓库:成品及副产品仓库、固废暂存仓库、危险品仓库。
2.招标范围
该工程共1个标段。
本标段施工范围为: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负极区域101-105厂房、沥青厂房、室外工程工艺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等招标人要求施工的全部工作范围。
施工内容:包括钢材卸车、验收、放样、除锈、号料、切割、平直、成型、钻孔、胎具制安、组对、焊接、矫正、焊缝检验、预拼装、成品构件堆放及装车、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等全部工作内容,做好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维护现场施工卫生,及时清理施工作业面,保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质量检测如有不合格现象出现,投标人承担返工责任,同时承担工期延误及业主处罚等所有的合同违约经济责任,投标人必须满足验收合格的要求。具体施工内容及范围最终以工程量清单、签证任务单、施工图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安排进行施工范围的调整,投标人无条件响应招标人的范围调整通知,不得追究招标人责任。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钢结构专业承包*级及以上;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业绩要求: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4.投标人须是 (略) 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信誉要求:良好
8.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列入 (略) 及 (略) 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1000元及投标保证金5000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 *01840
开户行: 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
2)汇款时请注明 (略) 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例如:宝武碳业兰州10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工艺钢结构制作二标段工程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2022-BWLZ-NF-ZB037,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退还时间内(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给财务共享提单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收到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要求更改中标条件的;
3)中标单位进场后,提出与原工程及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不符的;
4)不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八)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3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 (略) 组织的招标活动。
(九)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徐尤晶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南方分公司
日 期: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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