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延线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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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延线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延线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24 00:00:00

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略) 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区板浦镇泗樊线(中正-东辛段),板浦镇东辛村大东线(大园庄-泗樊线南侧),板浦镇东辛路,板浦镇中正社区中正街、板浦镇东辛村东辛街。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六个工程内容;泗樊线X356 沿线绿化更新工程、板浦镇中正街与东辛街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泗樊线X356 中正段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板浦镇东辛村滨水游园景观设计工程、东辛路修复工程(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西侧)、板浦镇大东线Y049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东侧、北侧)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29.5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本工程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对总监到岗实行管理,合同中将明确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相关承诺条款作为管理重点,通过标后管理予以监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 (略) 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等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如是退休人员,应将退休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上传至诚信库)。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 或“信用江苏”http://**.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项目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4日— 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电子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文件。

5.3 方式:
(1)登*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 (略) 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客服1:*,客服2:*,客服3:*,客服投诉电话:*。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平台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4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委党校(学院路8号)教学楼409( (略) (略) )。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 (略) 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海州区板浦镇地 址: (略) 委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张局长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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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24 00:00:00

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略) 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区板浦镇泗樊线(中正-东辛段),板浦镇东辛村大东线(大园庄-泗樊线南侧),板浦镇东辛路,板浦镇中正社区中正街、板浦镇东辛村东辛街。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六个工程内容;泗樊线X356 沿线绿化更新工程、板浦镇中正街与东辛街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泗樊线X356 中正段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板浦镇东辛村滨水游园景观设计工程、东辛路修复工程(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西侧)、板浦镇大东线Y049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东侧、北侧)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29.5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本工程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对总监到岗实行管理,合同中将明确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相关承诺条款作为管理重点,通过标后管理予以监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 (略) 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等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如是退休人员,应将退休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上传至诚信库)。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 或“信用江苏”http://**.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项目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4日— 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电子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文件。

5.3 方式:
(1)登*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 (略) 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客服1:*,客服2:*,客服3:*,客服投诉电话:*。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平台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4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委党校(学院路8号)教学楼409( (略) (略) )。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 (略) 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海州区板浦镇地 址: (略) 委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张局长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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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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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略) 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区板浦镇泗樊线(中正-东辛段),板浦镇东辛村大东线(大园庄-泗樊线南侧),板浦镇东辛路,板浦镇中正社区中正街、板浦镇东辛村东辛街。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六个工程内容;泗樊线X356 沿线绿化更新工程、板浦镇中正街与东辛街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泗樊线X356 中正段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板浦镇东辛村滨水游园景观设计工程、东辛路修复工程(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西侧)、板浦镇大东线Y049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东侧、北侧)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29.5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本工程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对总监到岗实行管理,合同中将明确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相关承诺条款作为管理重点,通过标后管理予以监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 (略) 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等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如是退休人员,应将退休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上传至诚信库)。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 或“信用江苏”http://**.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项目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4日— 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电子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文件。

5.3 方式:
(1)登*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 (略) 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客服1:*,客服2:*,客服3:*,客服投诉电话:*。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平台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4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委党校(学院路8号)教学楼409( (略) (略) )。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 (略) 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海州区板浦镇地 址: (略) 委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张局长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电 话:*


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延线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24 00:00:00

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浦镇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略) 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区板浦镇泗樊线(中正-东辛段),板浦镇东辛村大东线(大园庄-泗樊线南侧),板浦镇东辛路,板浦镇中正社区中正街、板浦镇东辛村东辛街。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六个工程内容;泗樊线X356 沿线绿化更新工程、板浦镇中正街与东辛街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泗樊线X356 中正段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板浦镇东辛村滨水游园景观设计工程、东辛路修复工程(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西侧)、板浦镇大东线Y049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东辛村新型农村社区东侧、北侧)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29.5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本工程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对总监到岗实行管理,合同中将明确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相关承诺条款作为管理重点,通过标后管理予以监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 (略) 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等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如是退休人员,应将退休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上传至诚信库)。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 或“信用江苏”http://**.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项目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4日— 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电子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文件。

5.3 方式:
(1)登*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 (略) 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客服1:*,客服2:*,客服3:*,客服投诉电话:*。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平台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4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委党校(学院路8号)教学楼409( (略) (略) )。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 (略) 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海州区板浦镇地 址: (略) 委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张局长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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