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安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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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安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因中心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拟采购公路养护安全物资。经2023年第8周行政办公会议和2023年第3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供应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橡胶反光锥帽500个、EVA反光锥帽500个、前方养护施工标志牌31面、前方路面积水标志牌19面、前方溜(塌)方标志牌19面、隧道停电标志牌4面、隧道养护施工标志牌10面、向左导向指示牌19面、向右导向指示牌19面、限速40标志牌15面、限速20标志牌15面、解除限速20标志牌13面、太阳能回转灯59个、反光背心1200件、LED带灯反光背心100件、编织袋2800只、成人救生衣20件、消防防毒面具37个、便携式四合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4台、肩灯200个、头灯39个、安全帽100顶、应急照明手电筒33把、警戒带40卷、手持梅花警示灯50个。产品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件1。
  2、本项目控制价为*元。
  3、产品供应时间:签订合同后,在收到采购人供货指令的1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正式发票后20日历日内支付货款。
  二、物资的质量和其他要求:产品应符合采购规格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报价包含运输卸货费用及增值税发票费用。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为交通标识、器材或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或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等相关交通设施业务。
2、本项目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提交的投标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工程科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1、投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2。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8时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工程科,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3年3月30日8时40 分。开标地点: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
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招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4、投标文件包装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投标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样式及胶装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报价要求
  1、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2、本次招标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招标小组将不对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七、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者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招标。
  八、产品核验: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采购项目中各个物资的样品至少一件用于招标人进行产品核验质量,样品应符合招标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中标人所供产品应符合或优于样品材料。
  九、监督人: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栏上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十一、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北路106号   
  邮 编:*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91-* 
  附件1:安全物资采购预算表
附件2:投标文件模板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7日
因中心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拟采购公路养护安全物资。经2023年第8周行政办公会议和2023年第3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供应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橡胶反光锥帽500个、EVA反光锥帽500个、前方养护施工标志牌31面、前方路面积水标志牌19面、前方溜(塌)方标志牌19面、隧道停电标志牌4面、隧道养护施工标志牌10面、向左导向指示牌19面、向右导向指示牌19面、限速40标志牌15面、限速20标志牌15面、解除限速20标志牌13面、太阳能回转灯59个、反光背心1200件、LED带灯反光背心100件、编织袋2800只、成人救生衣20件、消防防毒面具37个、便携式四合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4台、肩灯200个、头灯39个、安全帽100顶、应急照明手电筒33把、警戒带40卷、手持梅花警示灯50个。产品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件1。
  2、本项目控制价为*元。
  3、产品供应时间:签订合同后,在收到采购人供货指令的1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正式发票后20日历日内支付货款。
  二、物资的质量和其他要求:产品应符合采购规格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报价包含运输卸货费用及增值税发票费用。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为交通标识、器材或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或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等相关交通设施业务。
2、本项目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提交的投标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工程科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1、投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2。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8时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工程科,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3年3月30日8时40 分。开标地点: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
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招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4、投标文件包装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投标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样式及胶装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报价要求
  1、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2、本次招标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招标小组将不对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七、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者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招标。
  八、产品核验: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采购项目中各个物资的样品至少一件用于招标人进行产品核验质量,样品应符合招标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中标人所供产品应符合或优于样品材料。
  九、监督人: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栏上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十一、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北路106号   
  邮 编:*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91-* 
  附件1:安全物资采购预算表
附件2:投标文件模板



(略) 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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