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庆华(23-3)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包钢庆华(23-3)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再

项目编号ZC*Z项目名称包钢庆华(23-3)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再次)
发布日期2023/03/28报名截止日期2023/04/02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3/03/09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3/04/18-- 09:00
项目类别设备 单价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钢庆华(23-3)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再次),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C*Z项目概况:庆华干熄焦汽轮机项目汽轮机发电机整套设备采购,本次设备采购利用原设备土建基础、厂房、吊装设备,设备底座需与现场基础相配套,设备高度满足原厂房高度并预留检修空间,设备重量符合现有厂房吊装设备要求。招标内容:一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含:18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一个大修周期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运费;安装技术指导;调试。具体型号及清单见设备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庆华(23-3)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再次)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庆华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合同签订后180日内详见备注 9,600,000.00100,000.00一、汽轮机及发电机品牌或制造商参照或相当于南京汽轮机电机(集团) (略) 、沈 (略) 、杭 (略) 及同类同级品牌;二、付款方式:1、预付款(即合同生效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30%支付预付款;2、发货款(设备具备出厂条件、发货前):设备制造完成,具备发货条件,由业主确认后,按合同总金额30%支付发货款,中标人在收到到货款一周之内发货;3、 到货款(设备到货验收后):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并安装调试完成,由业主确认后,供应商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合同总金额30%支付到货款;4、质保款(质保期:设备 72+24小时试运行合格后 12 个月,或最后一批货到现场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由业主确认后,按合同总金额10%支付质保款。5、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三、汽轮机及发电机须报出投标品牌或制造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汽轮机及发电机须报出投标品牌或制造商;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包钢庆华干熄焦汽轮机项目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的直接授权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汽轮机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汽轮机内容,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可遮挡、发票开具金额可以遮挡,如评委会对此发票真假存疑,投标单位需提供发票不含税金额),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如合同不能体现汽轮机供货业绩,须提供技术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4/02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04/18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地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联 系 人:张信冬联系电话:*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 0472-*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3/03/28

项目编号ZC*Z项目名称包钢庆华(23-3)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再次)
发布日期2023/03/28报名截止日期2023/04/02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3/03/09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3/04/18-- 09:00
项目类别设备 单价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钢庆华(23-3)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再次),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C*Z项目概况:庆华干熄焦汽轮机项目汽轮机发电机整套设备采购,本次设备采购利用原设备土建基础、厂房、吊装设备,设备底座需与现场基础相配套,设备高度满足原厂房高度并预留检修空间,设备重量符合现有厂房吊装设备要求。招标内容:一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含:18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一个大修周期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运费;安装技术指导;调试。具体型号及清单见设备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庆华(23-3)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再次)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庆华干熄焦汽轮机项目合同签订后180日内详见备注 9,600,000.00100,000.00一、汽轮机及发电机品牌或制造商参照或相当于南京汽轮机电机(集团) (略) 、沈 (略) 、杭 (略) 及同类同级品牌;二、付款方式:1、预付款(即合同生效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30%支付预付款;2、发货款(设备具备出厂条件、发货前):设备制造完成,具备发货条件,由业主确认后,按合同总金额30%支付发货款,中标人在收到到货款一周之内发货;3、 到货款(设备到货验收后):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并安装调试完成,由业主确认后,供应商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合同总金额30%支付到货款;4、质保款(质保期:设备 72+24小时试运行合格后 12 个月,或最后一批货到现场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由业主确认后,按合同总金额10%支付质保款。5、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三、汽轮机及发电机须报出投标品牌或制造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汽轮机及发电机须报出投标品牌或制造商;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包钢庆华干熄焦汽轮机项目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的直接授权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汽轮机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汽轮机内容,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可遮挡、发票开具金额可以遮挡,如评委会对此发票真假存疑,投标单位需提供发票不含税金额),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如合同不能体现汽轮机供货业绩,须提供技术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4/02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04/18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地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联 系 人:张信冬联系电话:*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 0472-*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3/03/28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