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线上贷款委外催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线上贷款委外催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略)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线上贷款委外催收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线上贷款委外催收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线上贷款催收项目拟采购内容:负责分行线上贷款项目的逾欠资产的催收工作。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合作单位为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或经有权部门核准行业经 (略) 及其他专业催收机构。经营范围涵盖金融机构逾欠贷款催收。
②催 (略) 具备开展催收业务相应的硬件条件,包括催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等,数据安全有保障。具备一定金融科技实力的机构优先征集。
③为便于对服务采购人对催收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培训,委外催收机构需在深圳设有运营场地。
④有效支撑业务整体贷后管理工作。催收机构具备稳定的催收团队,从业人员无任何犯罪记录、无有效投诉、无暴力催收等重大舆情,并且具有3年以上代理金融机构催收经验以及有丰富的信息渠道。
⑤保障催收行为合法合规性。按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抽查监督、舆情监控、考核评估等工作。
⑥催收机构需具备严格的管理体系及管理系统,为采购人配备专案催收人员不少于3人,或者兼案催收人员不少于10人,所配备经验不足1年的催收人员不超过龙商贷催收人员三分之一。
⑦按照采购人要求足对催收人员的业绩、服务态度、专业能力、投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考核。
⑧具备银行信用卡或贷款催收合作经历,以及银行线上贷款业务合作经历的催收机构优先征集(提交合作协议、采购协议等辅助材料进行证明并加盖公章)。
⑨催收机构在深圳地区有实地上门催收经验和资源的优先征集。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供应商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可根据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增加提交材料内容。(如认证资质证书、成功案例等)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深圳分行线上贷款委外催收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深圳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孟建强0755-*
张桐 0755-*
供应商材料同时提交以下邮箱地址:
*@*ttp://**;*@*63.com
征集期: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略) 深圳分行
2021年11月24日
(略)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线上贷款委外催收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线上贷款委外催收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线上贷款催收项目拟采购内容:负责分行线上贷款项目的逾欠资产的催收工作。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合作单位为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或经有权部门核准行业经 (略) 及其他专业催收机构。经营范围涵盖金融机构逾欠贷款催收。
②催 (略) 具备开展催收业务相应的硬件条件,包括催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等,数据安全有保障。具备一定金融科技实力的机构优先征集。
③为便于对服务采购人对催收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培训,委外催收机构需在深圳设有运营场地。
④有效支撑业务整体贷后管理工作。催收机构具备稳定的催收团队,从业人员无任何犯罪记录、无有效投诉、无暴力催收等重大舆情,并且具有3年以上代理金融机构催收经验以及有丰富的信息渠道。
⑤保障催收行为合法合规性。按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抽查监督、舆情监控、考核评估等工作。
⑥催收机构需具备严格的管理体系及管理系统,为采购人配备专案催收人员不少于3人,或者兼案催收人员不少于10人,所配备经验不足1年的催收人员不超过龙商贷催收人员三分之一。
⑦按照采购人要求足对催收人员的业绩、服务态度、专业能力、投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考核。
⑧具备银行信用卡或贷款催收合作经历,以及银行线上贷款业务合作经历的催收机构优先征集(提交合作协议、采购协议等辅助材料进行证明并加盖公章)。
⑨催收机构在深圳地区有实地上门催收经验和资源的优先征集。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供应商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可根据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增加提交材料内容。(如认证资质证书、成功案例等)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深圳分行线上贷款委外催收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深圳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孟建强0755-*
张桐 0755-*
供应商材料同时提交以下邮箱地址:
*@*ttp://**;*@*63.com
征集期: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略) 深圳分行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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