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鞍山分行海城支行监控安装工程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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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鞍山分行海城支行监控安装工程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鞍山分行将对海城支行监控安装工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现将在华夏银行官网将供应商征集信息予以公告,现申请发布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略) 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鞍山海城支行监控安装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鞍山海城支行监控安装工程项目

  二、招标内容简介(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根据鞍山海城支行的实际需求,现对海城支行监控系统全面改造。通过此次施工,监控系统符合规范要求,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保证支行的保卫安全、消防安全。

  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支行设备暂列金额*元,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4.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银行合作案例合同复印件(如有),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鞍山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翀 0412-*

  张扬 0412-*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q.com

  征集期:(2021年 11月25 日-2021年 12 月 1 日)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http://**)发布。

  申请发布供应商征集信息予以公告。

  妥否,请批示。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鞍山分行

  2021年11月30日

,0412-

  鞍山分行将对海城支行监控安装工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现将在华夏银行官网将供应商征集信息予以公告,现申请发布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略) 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鞍山海城支行监控安装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鞍山海城支行监控安装工程项目

  二、招标内容简介(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根据鞍山海城支行的实际需求,现对海城支行监控系统全面改造。通过此次施工,监控系统符合规范要求,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保证支行的保卫安全、消防安全。

  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支行设备暂列金额*元,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4.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银行合作案例合同复印件(如有),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鞍山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翀 0412-*

  张扬 0412-*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q.com

  征集期:(2021年 11月25 日-2021年 12 月 1 日)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http://**)发布。

  申请发布供应商征集信息予以公告。

  妥否,请批示。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鞍山分行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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