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G-2016-8号地块(A2)工程建设围挡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XDG-2016-8号地块(A2)工程建设围挡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距报名时间截止1天7小时51分58秒
立即报名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无锡蠡湖金茂府项目A地块总承包工程(A2地块)围挡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2.1 (略) 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云筑网平台)。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华东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业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供方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本次招标结果不当时公布, (略) 审批后确定、通知(七个工作日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5.1本工程无预付款.
5.2月度结算
5.2.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均要进行月度结算,*方每月10日之前向*方报送已完成工程量。**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最终完成的情况对分包进行月度结算,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月度正式结算。
5.2.2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方于每月10日上报上月11日至本月9日工程进度及工程量统计报表,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程进度款领取要求,双方于3日内完成核对并办理月度结算。
5.2.3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待双方完成前期工作的正式结算并且月度结算能够正常完成时,*方可按结算继续正常支付。
5.2.4零星用工部分每天办理签字手续(工程部-机电),当月办理结算,逾期不予办理。工程中签证在签证发生3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文字手续,当月完成签证预结算,施工过程中所有签证费用不予支付,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支付签证费用。
5.2.5按照图纸全部施工完成后按月度结算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工程款。(详见招标文件)
5.3结算与支付
5.3.1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的1个月内,按*方规定填报完工申请表并申报工程结算书,结算书所附资料必须完整有效,发包方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15天内办理完结算审核工作,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盖章。
5.3.2本工程*方承包范围内,不发生任何其它费用。
结算总额=实际发生合同内工程量±洽商变更+签证-扣款
5.3.3必须配合其他分包作业,工序完成需要有工序交结检,否则不予结算。
5.3.4*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外项目费用签证必须及时办理,经*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生效。口头的任何承诺无效,结算时不予后补和计量。
5.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信用证、银行保票、承兑汇票、汇款转账,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
5.5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5.6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7.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7.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八.报价清单:
详见报价单(附件)
联系人:马晓欣
联系方式:*
距报名时间截止1天7小时51分58秒
立即报名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无锡蠡湖金茂府项目A地块总承包工程(A2地块)围挡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2.1 (略) 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云筑网平台)。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华东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业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供方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本次招标结果不当时公布, (略) 审批后确定、通知(七个工作日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5.1本工程无预付款.
5.2月度结算
5.2.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均要进行月度结算,*方每月10日之前向*方报送已完成工程量。**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最终完成的情况对分包进行月度结算,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月度正式结算。
5.2.2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方于每月10日上报上月11日至本月9日工程进度及工程量统计报表,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程进度款领取要求,双方于3日内完成核对并办理月度结算。
5.2.3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待双方完成前期工作的正式结算并且月度结算能够正常完成时,*方可按结算继续正常支付。
5.2.4零星用工部分每天办理签字手续(工程部-机电),当月办理结算,逾期不予办理。工程中签证在签证发生3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文字手续,当月完成签证预结算,施工过程中所有签证费用不予支付,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支付签证费用。
5.2.5按照图纸全部施工完成后按月度结算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工程款。(详见招标文件)
5.3结算与支付
5.3.1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的1个月内,按*方规定填报完工申请表并申报工程结算书,结算书所附资料必须完整有效,发包方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15天内办理完结算审核工作,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盖章。
5.3.2本工程*方承包范围内,不发生任何其它费用。
结算总额=实际发生合同内工程量±洽商变更+签证-扣款
5.3.3必须配合其他分包作业,工序完成需要有工序交结检,否则不予结算。
5.3.4*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外项目费用签证必须及时办理,经*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生效。口头的任何承诺无效,结算时不予后补和计量。
5.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信用证、银行保票、承兑汇票、汇款转账,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
5.5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5.6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7.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7.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八.报价清单:
详见报价单(附件)
联系人:马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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