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采购河北高速 (略)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北 (略) 管理规定,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现公开邀请询比采购申请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次询比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 (略)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
1.2采购人:河北高速 (略)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邯港高速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 (略) 东光、南皮、孟村、盐山四县,路线全长78.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采用BOT模式建设。公开招标部分主体工程长约15公里,包含路基路面、交安、房建、绿化等,建安费约12.7亿元。
1.5成交服务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部分的主体工程(路基、路面、桥梁、交叉工程等)、房建、交安、绿化等施工项目;全线的监理服务(主体、房建、机电等);第三方试验检测;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通讯光缆、地下光缆、输油管线、燃气管线、供水管道迁改;造价咨询;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综合管理平台;科研课题研究;车辆购置;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及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环保监测;养护设备购置;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等建设期内所需开展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期内所需开展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完成招标采购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3.询比采购申请人资格最低要求
3.1资质要求:
询比采购申请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今,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日期为准,三者之一均可)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注: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或桥梁或隧道或交叉工程均视为主体工程)招标代理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今,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日期为准,三者之一均可)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注: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或桥梁或隧道或交叉工程均视为主体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业绩。
3.4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名(包含项目负责人)。
3.5信誉要求:
询比采购申请人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行为: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状态;
②近三年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过去1年中曾违约而被驱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含分公司);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申请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询比采购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免费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询比采购申请人在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7日09时30分,询比采购申请人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 (略) 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询比采购申请人自负,采购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询 比 人:河北高速 (略)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韩先生
电 话:*、0311-*
本询比采购河北高速 (略)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北 (略) 管理规定,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现公开邀请询比采购申请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次询比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 (略)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
1.2采购人:河北高速 (略)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邯港高速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 (略) 东光、南皮、孟村、盐山四县,路线全长78.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采用BOT模式建设。公开招标部分主体工程长约15公里,包含路基路面、交安、房建、绿化等,建安费约12.7亿元。
1.5成交服务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部分的主体工程(路基、路面、桥梁、交叉工程等)、房建、交安、绿化等施工项目;全线的监理服务(主体、房建、机电等);第三方试验检测;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通讯光缆、地下光缆、输油管线、燃气管线、供水管道迁改;造价咨询;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综合管理平台;科研课题研究;车辆购置;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及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环保监测;养护设备购置;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等建设期内所需开展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期内所需开展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完成招标采购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3.询比采购申请人资格最低要求
3.1资质要求:
询比采购申请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今,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日期为准,三者之一均可)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注: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或桥梁或隧道或交叉工程均视为主体工程)招标代理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今,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日期为准,三者之一均可)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注: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或桥梁或隧道或交叉工程均视为主体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业绩。
3.4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名(包含项目负责人)。
3.5信誉要求:
询比采购申请人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行为: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状态;
②近三年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过去1年中曾违约而被驱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含分公司);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申请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询比采购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免费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询比采购申请人在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7日09时30分,询比采购申请人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 (略) 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询比采购申请人自负,采购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询 比 人:河北高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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