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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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 进行内部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SSZTB(CG)-*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文件
二、目录组建内容及数量
入围供应商数量9家,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4月-2026年4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2、 熟悉国资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经办国资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专项法律服务的相关经验;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 投标人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7、投标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下同)有专门的办公场地。
注:①如场地属于自有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产证明和房屋现场照片;②如场地属于租赁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屋租赁合同(从申报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在三个月及以上)、业主方或物业方相关证明以及房屋现场照片。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3个1 (略) 、央企、 (略) 属 (略) 、 (略) 属国企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范围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有效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方盖章日期为准。
2、服务团队须指派一名具有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律所合伙人作为团队负责人,对口承接产投集团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处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拟任团队负责人须提供:(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2)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3)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拟派团队至少具有5人及以上执业律师,团队内所有律师均具有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备较好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团队成员相对稳定。除团队负责人以外,拟派团队其他成员至少有2名律师成员应具有10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拟派团队成员须提供:(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2)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3)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注: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供应商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由采购文件费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供应商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采购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4、答疑:
(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线上提出;
(2)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2023年4月10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答复所有投标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开标室(原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20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开福支行
银行帐号:8002 9923 9309 021
3、缴纳时间:2023年4月10日17点前。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长沙产投集团官网(http://**)、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陈女士、方女士、胡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
九、纪检监督
(略) (略) 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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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 进行内部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SSZTB(CG)-*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文件
二、目录组建内容及数量
入围供应商数量9家,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4月-2026年4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2、 熟悉国资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经办国资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专项法律服务的相关经验;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 投标人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7、投标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下同)有专门的办公场地。
注:①如场地属于自有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产证明和房屋现场照片;②如场地属于租赁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屋租赁合同(从申报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在三个月及以上)、业主方或物业方相关证明以及房屋现场照片。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3个1 (略) 、央企、 (略) 属 (略) 、 (略) 属国企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范围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有效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方盖章日期为准。
2、服务团队须指派一名具有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律所合伙人作为团队负责人,对口承接产投集团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处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拟任团队负责人须提供:(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2)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3)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拟派团队至少具有5人及以上执业律师,团队内所有律师均具有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备较好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团队成员相对稳定。除团队负责人以外,拟派团队其他成员至少有2名律师成员应具有10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拟派团队成员须提供:(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2)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3)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注: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供应商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由采购文件费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供应商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采购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4、答疑:
(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线上提出;
(2)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2023年4月10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答复所有投标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开标室(原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20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开福支行
银行帐号:8002 9923 9309 021
3、缴纳时间:2023年4月10日17点前。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长沙产投集团官网(http://**)、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陈女士、方女士、胡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
九、纪检监督
(略) (略) 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邮箱:*@*63.com。
< :namespace prefix = "o" />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 进行内部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SSZTB(CG)-*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文件
二、目录组建内容及数量
入围供应商数量9家,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4月-2026年4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2、 熟悉国资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经办国资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专项法律服务的相关经验;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 投标人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7、投标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下同)有专门的办公场地。
注:①如场地属于自有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产证明和房屋现场照片;②如场地属于租赁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屋租赁合同(从申报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在三个月及以上)、业主方或物业方相关证明以及房屋现场照片。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3个1 (略) 、央企、 (略) 属 (略) 、 (略) 属国企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范围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有效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方盖章日期为准。
2、服务团队须指派一名具有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律所合伙人作为团队负责人,对口承接产投集团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处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拟任团队负责人须提供:(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2)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3)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拟派团队至少具有5人及以上执业律师,团队内所有律师均具有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备较好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团队成员相对稳定。除团队负责人以外,拟派团队其他成员至少有2名律师成员应具有10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拟派团队成员须提供:(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2)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3)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注: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供应商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由采购文件费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供应商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采购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4、答疑:
(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线上提出;
(2)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2023年4月10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答复所有投标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开标室(原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20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开福支行
银行帐号:8002 9923 9309 021
3、缴纳时间:2023年4月10日17点前。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长沙产投集团官网(http://**)、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陈女士、方女士、胡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
九、纪检监督
(略) (略) 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邮箱:*@*63.com。
< :namespace prefix = "o" />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 进行内部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4-2026.4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SSZTB(CG)-*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文件
二、目录组建内容及数量
入围供应商数量9家,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4月-2026年4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2、 熟悉国资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经办国资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专项法律服务的相关经验;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 投标人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7、投标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下同)有专门的办公场地。
注:①如场地属于自有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产证明和房屋现场照片;②如场地属于租赁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屋租赁合同(从申报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在三个月及以上)、业主方或物业方相关证明以及房屋现场照片。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3个1 (略) 、央企、 (略) 属 (略) 、 (略) 属国企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范围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有效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方盖章日期为准。
2、服务团队须指派一名具有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律所合伙人作为团队负责人,对口承接产投集团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处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拟任团队负责人须提供:(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2)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3)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拟派团队至少具有5人及以上执业律师,团队内所有律师均具有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备较好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团队成员相对稳定。除团队负责人以外,拟派团队其他成员至少有2名律师成员应具有10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拟派团队成员须提供:(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2)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3)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注: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为支持本平台的运营、持续完善、改进平台体验,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对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供应商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
3、平台使用费400元/标段·次,由采购文件费收取后自动转为平台使用费,缴纳后不予退款。供应商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平台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报名无效。本项目平台使用费统一通过采购文件费收取端口缴纳至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账户。
4、答疑:
(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3年4月7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线上提出;
(2)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2023年4月10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答复所有投标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开标室(原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20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开福支行
银行帐号:8002 9923 9309 021
3、缴纳时间:2023年4月10日17点前。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长沙产投集团官网(http://**)、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陈女士、方女士、胡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产业投资大厦2楼
九、纪检监督
(略) (略) 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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