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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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 15:20:26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操作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服务、金融服务、双创商城三大版块,以及历史数据迁移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采购预算:项目总价1,500,000元(含税一切费用),后续维保费用,300,000元 /年。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服务期限:

前期文档提供时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工作分解结构等文档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项目概要设计、项目详细设计、 数据库设计等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

服务平台系统升级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合同签订后30日内;

系统正式上线时间:试运行后30日内,完成金融业务流程配置、历史数据导入等内容。

1.8服务地点: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款项的40%款项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60%款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评审要求

2.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最近三年内(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供应商被评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者有类似互联网平台项目自建或承建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保证金

4.1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4.2 响应保证金金额:36,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4.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税号:*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

行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26.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 (略)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完成成交建议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建议报告、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相关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1-*

电子邮件:*@*26.com

附件: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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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操作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服务、金融服务、双创商城三大版块,以及历史数据迁移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采购预算:项目总价1,500,000元(含税一切费用),后续维保费用,300,000元 /年。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服务期限:

前期文档提供时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工作分解结构等文档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项目概要设计、项目详细设计、 数据库设计等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

服务平台系统升级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合同签订后30日内;

系统正式上线时间:试运行后30日内,完成金融业务流程配置、历史数据导入等内容。

1.8服务地点: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款项的40%款项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60%款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评审要求

2.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最近三年内(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供应商被评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者有类似互联网平台项目自建或承建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保证金

4.1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4.2 响应保证金金额:36,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4.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税号:*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

行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26.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 (略)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完成成交建议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建议报告、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相关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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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操作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服务、金融服务、双创商城三大版块,以及历史数据迁移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采购预算:项目总价1,500,000元(含税一切费用),后续维保费用,300,000元 /年。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服务期限:

前期文档提供时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工作分解结构等文档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项目概要设计、项目详细设计、 数据库设计等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

服务平台系统升级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合同签订后30日内;

系统正式上线时间:试运行后30日内,完成金融业务流程配置、历史数据导入等内容。

1.8服务地点: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款项的40%款项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60%款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评审要求

2.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最近三年内(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供应商被评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者有类似互联网平台项目自建或承建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保证金

4.1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4.2 响应保证金金额:36,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4.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税号:*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

行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26.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 (略)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完成成交建议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建议报告、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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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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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定制化升级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服务、金融服务、双创商城三大版块,以及历史数据迁移等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采购预算:项目总价1,500,000元(含税一切费用),后续维保费用,300,000元 /年。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服务期限:

前期文档提供时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工作分解结构等文档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项目概要设计、项目详细设计、 数据库设计等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

服务平台系统升级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合同签订后30日内;

系统正式上线时间:试运行后30日内,完成金融业务流程配置、历史数据导入等内容。

1.8服务地点: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款项的40%款项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60%款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评审要求

2.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最近三年内(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供应商被评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者有类似互联网平台项目自建或承建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保证金

4.1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或现场划转(地址: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4.2 响应保证金金额:36,00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4.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税号:*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

行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26.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 (略)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完成成交建议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建议报告、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相关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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