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建能)
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建能)
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招标编号:JNGS2023-014),招标人为广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略) 凤凰工业园区广 (略) 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发电站装机容量约为52.8MW内燃机发电系统。包括发电机组主厂房(含巡检室)、高低压配电室、循环水泵房、冷却塔、润滑油间、氨水车间、管廊支架 、脱硝器平台、消音器平台、烟囱、主控室等建构物(含基础);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低压供电系统(不含空调)、电学仪表及仪控测量设备(含一级、二级能源系统)、进气和烟气烘干管路系统等公共配套设施,新建建筑面积:约5230m2,主厂房结构为排架钢结构,最大跨度13.5m,详见施工图。
2.3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含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主厂房(含巡检室)、高低压配电室、循环水泵房、冷却塔、润滑油间、氨水车间、管廊支架 、脱硝器平台、消音器平台、烟囱、主控室等建构物(含设备设施基础)主体工程,消防系统(不含特种设备设施的专业消防)、通风系统、供水系统、低压供电系统(不含空调)、控制系统、网络通信(通讯)系统(含电话、广播)、自动化系统、进气和烟气烘干管路系统等公共配套设施安装工程(不含发电机组系统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机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通平安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工程款,广西区内必须开通平安银行南宁分行、柳州分行账户,广 (略) 所在地的平安银行账户。
3.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两项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考核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项目经理要求:须配备两位项目经理,一位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位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均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6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3年4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4月1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26.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方式二:潜在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能 (略) ,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能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八一支行
银行账号:6171 7879 428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证明文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0时00分至10 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6楼602会议室(接收人:刘工;电话:0772-* 186 7721 164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网上发布、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能 (略) |
地 址: (略) 北雀路117号 | 地 址: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
联系人:莫工 | 联系人:刘工 |
电 话:0772-* | 电 话:0772-* |
电子邮件:*@*26.com |
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招标编号:JNGS2023-014),招标人为广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略) 凤凰工业园区广 (略) 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发电站装机容量约为52.8MW内燃机发电系统。包括发电机组主厂房(含巡检室)、高低压配电室、循环水泵房、冷却塔、润滑油间、氨水车间、管廊支架 、脱硝器平台、消音器平台、烟囱、主控室等建构物(含基础);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低压供电系统(不含空调)、电学仪表及仪控测量设备(含一级、二级能源系统)、进气和烟气烘干管路系统等公共配套设施,新建建筑面积:约5230m2,主厂房结构为排架钢结构,最大跨度13.5m,详见施工图。
2.3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含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内燃机发电站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主厂房(含巡检室)、高低压配电室、循环水泵房、冷却塔、润滑油间、氨水车间、管廊支架 、脱硝器平台、消音器平台、烟囱、主控室等建构物(含设备设施基础)主体工程,消防系统(不含特种设备设施的专业消防)、通风系统、供水系统、低压供电系统(不含空调)、控制系统、网络通信(通讯)系统(含电话、广播)、自动化系统、进气和烟气烘干管路系统等公共配套设施安装工程(不含发电机组系统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机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通平安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工程款,广西区内必须开通平安银行南宁分行、柳州分行账户,广 (略) 所在地的平安银行账户。
3.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两项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考核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项目经理要求:须配备两位项目经理,一位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位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均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6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3年4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4月1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26.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方式二:潜在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能 (略) ,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能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八一支行
银行账号:6171 7879 428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证明文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0时00分至10 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6楼602会议室(接收人:刘工;电话:0772-* 186 7721 164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网上发布、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能 (略) |
地 址: (略) 北雀路117号 | 地 址: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
联系人:莫工 | 联系人:刘工 |
电 话:0772-* | 电 话:0772-* |
电子邮件:*@*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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