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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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

项目编号ZC*项目名称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砂磨机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3/04/11报名截止日期2023/04/16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3/04/12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3/04/18-- 09:00
项目类别设备 单价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天骄清 (略) 。项目编号ZC*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以东,校园路以北,西侧紧临包头天骄清 (略) 。该套砂磨机设备安装在新建厂房内,供方负责砂磨机及配套备件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套砂磨机设备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服务。该套设备主要内容包括:由砂磨机主机、配电柜、操作柜等符合工艺要求且能够保证正常生产运行的所有设备设施组成。所列招标范围及采购清单中未标明的,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备件,全部由供方补齐。
2.项目概况
ZC*,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砂磨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砂磨机设备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后整体交货工期60天。签订合同后预付3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付至60%,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30%。质保金为总价的10%,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支付方式:40%现金,60%银行承兑汇票,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773,000.008,000.00如未为按照*方要求办理相关挂账手续或质保期内质量存在问题未处理的,*方有权停止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砂磨机设备采购项目1、投标人须为砂磨机设备的生产制造商。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签订的立式砂磨机供货业绩,至少2份,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的扫描件,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需为公告月前为有效(原件备查),合同发票信息需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业绩为投标人本人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4/16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04/1809:00:00(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天骄清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东39号联 系 人:林玉虎联系电话:*招标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0472-*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略) (略)
2023/04/11

项目编号ZC*项目名称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砂磨机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3/04/11报名截止日期2023/04/16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3/04/12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3/04/18-- 09:00
项目类别设备 单价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天骄清 (略) 。项目编号ZC*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以东,校园路以北,西侧紧临包头天骄清 (略) 。该套砂磨机设备安装在新建厂房内,供方负责砂磨机及配套备件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套砂磨机设备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服务。该套设备主要内容包括:由砂磨机主机、配电柜、操作柜等符合工艺要求且能够保证正常生产运行的所有设备设施组成。所列招标范围及采购清单中未标明的,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备件,全部由供方补齐。
2.项目概况
ZC*,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砂磨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砂磨机设备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后整体交货工期60天。签订合同后预付3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付至60%,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30%。质保金为总价的10%,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支付方式:40%现金,60%银行承兑汇票,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773,000.008,000.00如未为按照*方要求办理相关挂账手续或质保期内质量存在问题未处理的,*方有权停止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1 天骄清美公司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中砂磨机设备采购项目1、投标人须为砂磨机设备的生产制造商。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签订的立式砂磨机供货业绩,至少2份,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的扫描件,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需为公告月前为有效(原件备查),合同发票信息需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业绩为投标人本人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4/16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04/1809:00:00(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63.com。异议接收电话:0472-*/*监督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天骄清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东39号联 系 人:林玉虎联系电话:*招标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杜艳彬0472-*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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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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