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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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操作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采购内容:一批办公用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5采购预算:220,000.00元(含税、运输等一切费用)。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日内。

1.8交货地点: (略) 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3楼;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1.9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0质保期:按照产品出厂质保期执行。

二、意向供应商要求

2.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2.2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且成交后将样品送至采购人核对,核对无误后发货。

2.3意向供应商须能够提供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第三章)全部品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保证金

本次采购无响应保证金要求。

五、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材料审核

意向供应 (略) (略)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入围供应商,入围结果公示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六、报价时间与报价方式

6.1报价形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6.2报价时间: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至2023年04月12日10时30分。

6.3报价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7.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相同报价的意向供应商,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早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7.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7.3发放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提交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分项报价表中注明每样商品的单价。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必须与成交报价金额一致。分项报价表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相关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1-*

手 机:*

电子邮件:*@*26.com

附 件:

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x

, (略) ,长春
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操作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采购内容:一批办公用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5采购预算:220,000.00元(含税、运输等一切费用)。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日内。

1.8交货地点: (略) 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3楼;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1.9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0质保期:按照产品出厂质保期执行。

二、意向供应商要求

2.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2.2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且成交后将样品送至采购人核对,核对无误后发货。

2.3意向供应商须能够提供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第三章)全部品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保证金

本次采购无响应保证金要求。

五、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材料审核

意向供应 (略) (略)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入围供应商,入围结果公示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六、报价时间与报价方式

6.1报价形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6.2报价时间: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至2023年04月12日10时30分。

6.3报价细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7.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相同报价的意向供应商,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早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7.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7.3发放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提交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分项报价表中注明每样商品的单价。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必须与成交报价金额一致。分项报价表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相关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1-*

手 机:*

电子邮件:*@*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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