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招标要求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招标要求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保定 (略) 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招标方名称:保定 (略)
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为选聘常年法律顾问,为保定 (略) 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培训, (略) 起草审查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 (略) 参与调解、仲裁或进行诉讼。在参与招标之前,投标人需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最佳方案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团队素质、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和收费价格等方面体现竞争实力。学院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择优确定法律顾问单位。
招标要求
服务范围
1、为保定 (略) 就业务上的计划、经营、劳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帮助保定 (略) 审查、起草、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3、保定 (略) 与其他法人或公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等由法律顾问代理、参与调解、仲裁或进行诉讼。非诉讼、诉讼案件的代理双方须另订委托合同, (略) 律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律师代理案件的车、船费、差旅补助费,按国家规定标准由*方承担。
4、代表保定 (略) 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代理权须经双方协议并由保定 (略) 授权。
5、根据保定 (略) 的具体情况,进行法制宣传或讲解有关法律知识。
6、必要时,出席保定 (略) 的业务工作会议。列席有关会议,对有关法律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7、根据保定 (略) 要求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服务期限
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两年,自顾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指派至少两名以上业务能力强、具有长期从事法律顾问的资深律师共同担任保定 (略) 的顾问律师,保定 (略) 有需求时能及时联系到顾问律师;
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主办律师审核签字后发回保定 (略) ;
根据保定 (略) 的要求,指派擅长授课内容业务的资深律师开展法律培训;
能根据保定 (略) 的要求或指示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5、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年。
投标文件内容
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包括律师事务所的简介、获得荣誉情况、执业人员简介等;
律师事务所业绩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绩统计情况等;
律师事务所相应的资质资格文件,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书等;
法律服务方案及报价,包括服务方案,律师团队介绍及报价等;
服务承诺书;
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须知
(一)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略) 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
3、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综合实力较强,具备长期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单位下属人员中具有律师执业证5人以上;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二)综合能力考查
1、投标人的资质资历,曾获得的荣誉等;
2、投标人完成重大项目的主要业绩,承办法律顾问事务的水平;
3、投标人及指派到保定 (略) 处从事法律顾问律师的专业技能及综合实力、教育背景和从业业绩等;
4、提供的服务范围及对本招标文件所列服务要求的承诺程度;
5、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方式和其他优惠服务条件,投标人应充分理解价格是重要参考因素,但并非唯一成交条件。
(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投投标文件无效。无论成交与否,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保定 (略) 存档备考,学院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2、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份,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3、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评审办法
保定 (略) 组成5人以上单数的招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承诺。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开标现场投标人需陈述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投标的优势,招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费用报价、工作业绩、企业实力、工作方案的总体规划、法律服务工作的流程、制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等方面以及现场陈述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最优的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
注:投标人应充分理解费用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成交条件。报价按一年费用填报。投标格式自拟,内容需要按评分内容和顺序填写。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合同谈判与签订
保定 (略) 确定成交单位后,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成交单位在接到保定 (略) 通知书后,必须在3 (略) 完成合同签署工作。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4:30
地点:保定 (略) 西校区弘毅楼十一楼1104室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2-*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保定 (略) 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招标方名称:保定 (略)
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为选聘常年法律顾问,为保定 (略) 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培训, (略) 起草审查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 (略) 参与调解、仲裁或进行诉讼。在参与招标之前,投标人需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最佳方案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团队素质、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和收费价格等方面体现竞争实力。学院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择优确定法律顾问单位。
招标要求
服务范围
1、为保定 (略) 就业务上的计划、经营、劳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帮助保定 (略) 审查、起草、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
3、保定 (略) 与其他法人或公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等由法律顾问代理、参与调解、仲裁或进行诉讼。非诉讼、诉讼案件的代理双方须另订委托合同, (略) 律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律师代理案件的车、船费、差旅补助费,按国家规定标准由*方承担。
4、代表保定 (略) 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代理权须经双方协议并由保定 (略) 授权。
5、根据保定 (略) 的具体情况,进行法制宣传或讲解有关法律知识。
6、必要时,出席保定 (略) 的业务工作会议。列席有关会议,对有关法律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7、根据保定 (略) 要求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服务期限
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两年,自顾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指派至少两名以上业务能力强、具有长期从事法律顾问的资深律师共同担任保定 (略) 的顾问律师,保定 (略) 有需求时能及时联系到顾问律师;
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主办律师审核签字后发回保定 (略) ;
根据保定 (略) 的要求,指派擅长授课内容业务的资深律师开展法律培训;
能根据保定 (略) 的要求或指示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5、本项目最高限价4万元/年。
投标文件内容
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包括律师事务所的简介、获得荣誉情况、执业人员简介等;
律师事务所业绩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绩统计情况等;
律师事务所相应的资质资格文件,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书等;
法律服务方案及报价,包括服务方案,律师团队介绍及报价等;
服务承诺书;
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须知
(一)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略) 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
3、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综合实力较强,具备长期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单位下属人员中具有律师执业证5人以上;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二)综合能力考查
1、投标人的资质资历,曾获得的荣誉等;
2、投标人完成重大项目的主要业绩,承办法律顾问事务的水平;
3、投标人及指派到保定 (略) 处从事法律顾问律师的专业技能及综合实力、教育背景和从业业绩等;
4、提供的服务范围及对本招标文件所列服务要求的承诺程度;
5、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方式和其他优惠服务条件,投标人应充分理解价格是重要参考因素,但并非唯一成交条件。
(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投投标文件无效。无论成交与否,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保定 (略) 存档备考,学院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2、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份,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3、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评审办法
保定 (略) 组成5人以上单数的招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承诺。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开标现场投标人需陈述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投标的优势,招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费用报价、工作业绩、企业实力、工作方案的总体规划、法律服务工作的流程、制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等方面以及现场陈述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最优的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
注:投标人应充分理解费用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成交条件。报价按一年费用填报。投标格式自拟,内容需要按评分内容和顺序填写。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合同谈判与签订
保定 (略) 确定成交单位后,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成交单位在接到保定 (略) 通知书后,必须在3 (略) 完成合同签署工作。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4:30
地点:保定 (略) 西校区弘毅楼十一楼1104室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2-*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