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安排,现对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议书批复(甬发改审批〔2023〕46号) (略) 公共 (略) 代理建设,履行建设单位职责。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99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估为71320万元。所有 (略) 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75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000㎡,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0㎡。
项目拟新建一幢医学部综合大楼,包括实验教学楼科研楼、实验动物中心、综合办公楼,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实验实台用房、地下停车场、设备机房等配套用房,配建相关配套设施,并采购一批实验室专业仪器设备。
2.2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
项目的建设阶段全过程,实际造价咨询时限以满足项目所委托的造价咨询任务为准。
2.4质量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
2.符合国家、 (略) 、 (略) 及招标人(从高)质量要求。
3.对项目实施期间涉及工程造价、规范运行、成本控制、分析研判等一切咨询服务活动提供真实、准确的书面意见。
4.符合国家法律及实施单位关于审计时效性的要求。
5.符合实施单位关于派驻人员的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
6.要求预结算编审准确,误差率小于±2%。超出的每超一个百分点扣基本服务费的10%,最高扣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投标人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或正在实施的建筑面积达到6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正在实施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的时间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可为预算编制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中的任何一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其中已完项目还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的,投标人仍需提供立项文件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料提供不齐全或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 (略) 、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1、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安排,现对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议书批复(甬发改审批〔2023〕46号) (略) 公共 (略) 代理建设,履行建设单位职责。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99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估为71320万元。所有 (略) 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75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000㎡,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0㎡。
项目拟新建一幢医学部综合大楼,包括实验教学楼科研楼、实验动物中心、综合办公楼,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实验实台用房、地下停车场、设备机房等配套用房,配建相关配套设施,并采购一批实验室专业仪器设备。
2.2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
项目的建设阶段全过程,实际造价咨询时限以满足项目所委托的造价咨询任务为准。
2.4质量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
2.符合国家、 (略) 、 (略) 及招标人(从高)质量要求。
3.对项目实施期间涉及工程造价、规范运行、成本控制、分析研判等一切咨询服务活动提供真实、准确的书面意见。
4.符合国家法律及实施单位关于审计时效性的要求。
5.符合实施单位关于派驻人员的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
6.要求预结算编审准确,误差率小于±2%。超出的每超一个百分点扣基本服务费的10%,最高扣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投标人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或正在实施的建筑面积达到6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正在实施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的时间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可为预算编制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中的任何一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其中已完项目还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的,投标人仍需提供立项文件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料提供不齐全或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 (略) 、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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