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塘镇新城大道等九条道路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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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塘镇新城大道等九条道路勘察、设计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下塘镇新城大道等九条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下塘镇新城大道等九条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BZ00054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BZ00054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2.6 建设规模:下塘镇新城大道等九条道路, (略) 主干道,道路总里程约8.23公里,概算总投资约 5.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绿化、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本次为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包括1.新城大道(嘉兴路 - 规划支路);2.凤湖东路(珠海路- 规划南一路);二标段包括1.凤庐大道 (嘉兴路- 青山路);2.建业大道(嘉兴路- 青山路);3.智慧大道(嘉兴路- 青山路);4.青山路(凤庐大道- 智慧大道);5.红枫路(观湖路- 秀水路);6.海棠大街(凤麟大道- 秀水路);7.青梅路(站东路- 凤麟大道)。经初步估算,九条道路勘察设计费约 900 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第1标段约22500万元,第2标段约30534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合同签订后(以业主通知时间起算)5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完成止(设计任务以业主通知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研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压矿评估报告编制;测绘(含现状地形方格网测绘);勘测定界报告书(含土地报批所需要的所有资料)编制;咨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综合管线设计(含供电排管);施工图预算、辅助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施工招标技术标书编制;方案论证;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及保护处理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征地拆迁边线放设(含征地拆迁图绘制);设计交底、答疑、交桩(含每半年对已交控制桩进行精度复核);竣工图复核;文物勘探及保护方案工作;交通影响评价及交通导行方案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计跟踪服务;上述所有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第1标段设计费概算约420万元,第2标段设计费概算约5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2标段均为

3.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

(2) (略) 政行业*级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具有符合上述3.1条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3.3条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方的人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条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 2 家。牵头方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略) ,长丰县,合肥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下塘镇新城大道等九条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下塘镇新城大道等九条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BZ00054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BZ00054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2.6 建设规模:下塘镇新城大道等九条道路, (略) 主干道,道路总里程约8.23公里,概算总投资约 5.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绿化、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本次为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包括1.新城大道(嘉兴路 - 规划支路);2.凤湖东路(珠海路- 规划南一路);二标段包括1.凤庐大道 (嘉兴路- 青山路);2.建业大道(嘉兴路- 青山路);3.智慧大道(嘉兴路- 青山路);4.青山路(凤庐大道- 智慧大道);5.红枫路(观湖路- 秀水路);6.海棠大街(凤麟大道- 秀水路);7.青梅路(站东路- 凤麟大道)。经初步估算,九条道路勘察设计费约 900 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第1标段约22500万元,第2标段约30534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合同签订后(以业主通知时间起算)5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完成止(设计任务以业主通知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研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压矿评估报告编制;测绘(含现状地形方格网测绘);勘测定界报告书(含土地报批所需要的所有资料)编制;咨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综合管线设计(含供电排管);施工图预算、辅助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施工招标技术标书编制;方案论证;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及保护处理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征地拆迁边线放设(含征地拆迁图绘制);设计交底、答疑、交桩(含每半年对已交控制桩进行精度复核);竣工图复核;文物勘探及保护方案工作;交通影响评价及交通导行方案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计跟踪服务;上述所有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第1标段设计费概算约420万元,第2标段设计费概算约5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2标段均为

3.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

(2) (略) 政行业*级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具有符合上述3.1条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3.3条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方的人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条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 2 家。牵头方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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