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人社局关于2023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公告
霞浦县人社局关于2023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公告
为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进一步做好劳动监察工作,切实维护企业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的通知》(2020年11月3日函)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闽人社文〔2016〕257号)规定,经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同意,以购买服务形式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现就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购买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期限:2023年度。期间如因政策性调整等特殊情况,招标方可提前通知中标方中止协议。
(二)项目外包业务范围。
1.协助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2.协助开展对县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3.协助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协助做好县辖区内各类企业用工情况调查,信息采集,用工备案工作;
5.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安排的其他执法辅助性工作。
三、项目外包绩效评价指标和服务费结算办法
(一)外包期限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窗口受理案件调查率达99%以上,服务费70000元;调查率达97%-98%,服务费65000元;调查率达95%-96%,服务费60000元;调查率95%以下,无服务费。
(二)外包期限内检查用工企业次数达200户以上(含200户),服务费14000元;检查企业次数达180-199户,服务费11000元;检查企业次数达160-179户,服务费8000元;检查企业次159户以下,无服务费。
(三)外包期限内调查本年度线上平台欠薪线索200起以上(含200起),服务费10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80-199起,服务费8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60-179起,服务费6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59起以下,无服务费。
(四)案件及企业调查名单由招标方负责提供,并按中标方完成以上三项绩效评价指标情况,予以结算服务费。
(五)项目外包服务费按季度拨付,每季度拨给中标方20000元,年末按各项指标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结算拨付。
四、购买服务项目竞标方式、流程
购买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竞标,报名结束后,视第三方报名情况,提交县人社局班子会议研究评定承接项目单位。
五、承接服务项目主体单位具备条件
1.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的县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一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
六、报名时间、地点。
具备以上条件且有承接上述业务项目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4月24日前随带单位资质批文(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度单位经营情况报告,如有委托行为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到县人社局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甘振木,办公室电话:0593-*。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为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进一步做好劳动监察工作,切实维护企业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的通知》(2020年11月3日函)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闽人社文〔2016〕257号)规定,经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同意,以购买服务形式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现就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购买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期限:2023年度。期间如因政策性调整等特殊情况,招标方可提前通知中标方中止协议。
(二)项目外包业务范围。
1.协助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2.协助开展对县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3.协助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协助做好县辖区内各类企业用工情况调查,信息采集,用工备案工作;
5.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安排的其他执法辅助性工作。
三、项目外包绩效评价指标和服务费结算办法
(一)外包期限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窗口受理案件调查率达99%以上,服务费70000元;调查率达97%-98%,服务费65000元;调查率达95%-96%,服务费60000元;调查率95%以下,无服务费。
(二)外包期限内检查用工企业次数达200户以上(含200户),服务费14000元;检查企业次数达180-199户,服务费11000元;检查企业次数达160-179户,服务费8000元;检查企业次159户以下,无服务费。
(三)外包期限内调查本年度线上平台欠薪线索200起以上(含200起),服务费10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80-199起,服务费8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60-179起,服务费6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59起以下,无服务费。
(四)案件及企业调查名单由招标方负责提供,并按中标方完成以上三项绩效评价指标情况,予以结算服务费。
(五)项目外包服务费按季度拨付,每季度拨给中标方20000元,年末按各项指标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结算拨付。
四、购买服务项目竞标方式、流程
购买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竞标,报名结束后,视第三方报名情况,提交县人社局班子会议研究评定承接项目单位。
五、承接服务项目主体单位具备条件
1.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的县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一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
六、报名时间、地点。
具备以上条件且有承接上述业务项目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4月24日前随带单位资质批文(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度单位经营情况报告,如有委托行为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到县人社局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甘振木,办公室电话:0593-*。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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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进一步做好劳动监察工作,切实维护企业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的通知》(2020年11月3日函)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闽人社文〔2016〕257号)规定,经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同意,以购买服务形式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现就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购买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期限:2023年度。期间如因政策性调整等特殊情况,招标方可提前通知中标方中止协议。
(二)项目外包业务范围。
1.协助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2.协助开展对县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3.协助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协助做好县辖区内各类企业用工情况调查,信息采集,用工备案工作;
5.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安排的其他执法辅助性工作。
三、项目外包绩效评价指标和服务费结算办法
(一)外包期限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窗口受理案件调查率达99%以上,服务费70000元;调查率达97%-98%,服务费65000元;调查率达95%-96%,服务费60000元;调查率95%以下,无服务费。
(二)外包期限内检查用工企业次数达200户以上(含200户),服务费14000元;检查企业次数达180-199户,服务费11000元;检查企业次数达160-179户,服务费8000元;检查企业次159户以下,无服务费。
(三)外包期限内调查本年度线上平台欠薪线索200起以上(含200起),服务费10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80-199起,服务费8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60-179起,服务费6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59起以下,无服务费。
(四)案件及企业调查名单由招标方负责提供,并按中标方完成以上三项绩效评价指标情况,予以结算服务费。
(五)项目外包服务费按季度拨付,每季度拨给中标方20000元,年末按各项指标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结算拨付。
四、购买服务项目竞标方式、流程
购买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竞标,报名结束后,视第三方报名情况,提交县人社局班子会议研究评定承接项目单位。
五、承接服务项目主体单位具备条件
1.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的县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一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
六、报名时间、地点。
具备以上条件且有承接上述业务项目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4月24日前随带单位资质批文(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度单位经营情况报告,如有委托行为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到县人社局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甘振木,办公室电话:0593-*。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为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进一步做好劳动监察工作,切实维护企业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的通知》(2020年11月3日函)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闽人社文〔2016〕257号)规定,经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同意,以购买服务形式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现就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力量购买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期限:2023年度。期间如因政策性调整等特殊情况,招标方可提前通知中标方中止协议。
(二)项目外包业务范围。
1.协助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2.协助开展对县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3.协助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协助做好县辖区内各类企业用工情况调查,信息采集,用工备案工作;
5.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安排的其他执法辅助性工作。
三、项目外包绩效评价指标和服务费结算办法
(一)外包期限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窗口受理案件调查率达99%以上,服务费70000元;调查率达97%-98%,服务费65000元;调查率达95%-96%,服务费60000元;调查率95%以下,无服务费。
(二)外包期限内检查用工企业次数达200户以上(含200户),服务费14000元;检查企业次数达180-199户,服务费11000元;检查企业次数达160-179户,服务费8000元;检查企业次159户以下,无服务费。
(三)外包期限内调查本年度线上平台欠薪线索200起以上(含200起),服务费10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80-199起,服务费8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60-179起,服务费6000元;处理本年度欠薪线索159起以下,无服务费。
(四)案件及企业调查名单由招标方负责提供,并按中标方完成以上三项绩效评价指标情况,予以结算服务费。
(五)项目外包服务费按季度拨付,每季度拨给中标方20000元,年末按各项指标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结算拨付。
四、购买服务项目竞标方式、流程
购买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竞标,报名结束后,视第三方报名情况,提交县人社局班子会议研究评定承接项目单位。
五、承接服务项目主体单位具备条件
1.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的县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一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
六、报名时间、地点。
具备以上条件且有承接上述业务项目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4月24日前随带单位资质批文(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度单位经营情况报告,如有委托行为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到县人社局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甘振木,办公室电话: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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