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环保温州杭钢水务2023-2024年度PAC询比采购公告-4eeb263b-e142-4ccc-94b5-bd8d413b5c22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紫光环保温州杭钢水务2023-2024年度PAC询比采购公告-4eeb263b-e142-4ccc-94b5-bd8d413b5c22

项目名称:紫光环保温州杭钢水务2023-2024年度PAC询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ZGHB-2023-0040
招标人:浙江富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浙江富春 (略) (下称“询比单位”)受 (略) (下称“项目单位”)的委托,就 (略) 2023-2024年度PAC询比采购项目 以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响应人前来响应。

1. 询比条件:该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2. 询比范围及要求

1.1询比内容: (略) 所需的聚合氯化铝(PAC液体)采购项目,预估年供货数量8500吨,包括货物的制造、供货、运输、现场卸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略) 生产计划会因诸多因素干扰而发生变化,故无法精准估算出药剂的供货数量,只能用预估数量代替,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供货商自行承担,询比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2服务要求:

(1)计划服务期:1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20日)+1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响应人一直能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使项目单位满意,在合同签署满一年后,项目单位可以与响应人续签一年的合同。否则,项目单位有权在合同执行满一年后,停止合同的执行。续签合同时间为合同到期前30日。响应人需确保包括春节、国庆节在内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供货。

(2)交货地点: (略) 中心片污水厂, (略) 鹿城区瓯江路569号。

(3)响应报价有效期:响应报价截止日起60天

(4)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序号

项目

标准(液体)

1

感观颜色

清澈透明,无色或淡黄色

2

三氧化二铝Al2O3(%)

≥10

3

盐基度,%

≥70

4

pH

3.5-5.0

5

密度ρ(g/cm3)

1.15≤ρ≤1.30

6

水不溶物含量 %

≤0.4

7

CODcr(mg/L)

≤1000


降质使用接收上限值CODcr:2000(mg/L)

8

TN(mg/L)

≤5


降质使用接收上限值TN:10(mg/L

9

TP(mg/L)

≤80


降质使用接收上限值TP:150(mg/L)

10

铁(Fe)含量 %

≤3.5

11

砷(AS)含量 %

≤0.0005

12

铅(Pb)含量 %

≤0.002

13

镉(Cd)含量 %

≤0.001

14

汞(Hg)含量 %

≤0.00005

15

铬(Cr)含量 %

≤0.005

16

产品稳定性

半年以上,取样后7天没有大量沉淀物释出

17

稀释稳定性

任意稀释

除上述明确指标外,其他技术要求:满足聚合氯化铝PAC液体GB/T22627-2022

注: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相对应此次响应的供货药剂严格按照不低于上述指标、标准生产,严禁提供掺假、造假等以次充好的不合格药剂。如若违规,我司将按照合同予以重罚并将其列入我司黑名单库,永远不得参加我司的药剂采购项目响应。(需签承诺书)

2.4当参加响应单位少于3家时,询比人将视该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来决定是否流标,若报价具有竞争性,采购单位将以谈判协商的方式完成定标。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资质:

(1)诚信经营,2020年以来无违反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国内法人单位;需要响应单位提供:药剂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环评批复文件; 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药剂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和授权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药剂 (略) 内同行业內生产技术领先,销量领先,产品质量优的企业。

(2)具有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2020年4月1日以后,具有与所响应的规模相当的药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响应单位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及响应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询比单位联系人邮箱。

(5)响应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7日。

3.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间;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响应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违法和不良记录。

3.3本次询比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单位根据报名的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入围审查,审查通过的响应人在收到通知后,请及时接收询比单位发放的电子询比文件。

4.2潜在响应人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询比单位联系人邮箱提交。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在澄清截止时间前,将由询比单位联系人统一发给每一位响应人。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5、 PAC响应药剂小试

5.1所有参加响应人,在2023年5月10日9时前快递邮寄1L准备参加响应的PAC(液体、10%含量)至项目单位 (略)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参加药剂小试;小试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样品不参加小试。

5.2 不参加药剂小试、或规定时间后收到的样品、或药剂小试不合格的响应人被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响应资格;

5.3对参加项目单位小试的药剂,询比单位或项目单位将做好样品保留,作为对今后正式生产所用药剂的质量考核的依据。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3日14时,地点为: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询比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杭钢集团招响应平台(http://**)发布。

8、 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略)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

9、 响应保证金

9.1递交方式:银行公对公转帐,须备注询比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9.2金 额:* 万元(¥50000.00)。

9.3时间要求: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一天的16:00前将足额响应保证金缴存至专用账户。

9.4专用账户:

帐户名:浙江富春 (略)

开户行:中 (略) 府路支行

银行帐号:7332 7101 8260 0024 220

9.5响应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响应人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10、 其他事项

10.1响应人在响应过程中,若发现其他响应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询比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询比响应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监审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徐先生。

10.2本项目询比要素详见询比文件,若潜在响应人或专家对询比要素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内容反馈至询比单位联系人。

10.3本次询比评审为非公开开标,不邀请各响应人参加,紫光环保纪委或其他代表现场监督。询比单位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成交单位。

11、 联系方式

11.1询比单位:浙江富春 (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ttp://**

11.2项目单位: (略)

澄清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 邮箱:*@*q.com

11.3询比单位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



内容地址,查看表格和附件:http://**-home-portal/#/hanggang/purchaseInfoDetail?gcGuid=4eeb263b-e142-4ccc-94b5-bd8d413b5c22&ggGuid=2987b609-1c8c-483b-83a7-5c8a2b151c2f&guid=2987b609-1c8c-483b-83a7-5c8a2b151c2f&zbFangshi=6
,温州

项目名称:紫光环保温州杭钢水务2023-2024年度PAC询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ZGHB-2023-0040
招标人:浙江富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浙江富春 (略) (下称“询比单位”)受 (略) (下称“项目单位”)的委托,就 (略) 2023-2024年度PAC询比采购项目 以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响应人前来响应。

1. 询比条件:该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2. 询比范围及要求

1.1询比内容: (略) 所需的聚合氯化铝(PAC液体)采购项目,预估年供货数量8500吨,包括货物的制造、供货、运输、现场卸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略) 生产计划会因诸多因素干扰而发生变化,故无法精准估算出药剂的供货数量,只能用预估数量代替,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供货商自行承担,询比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2服务要求:

(1)计划服务期:1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20日)+1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响应人一直能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使项目单位满意,在合同签署满一年后,项目单位可以与响应人续签一年的合同。否则,项目单位有权在合同执行满一年后,停止合同的执行。续签合同时间为合同到期前30日。响应人需确保包括春节、国庆节在内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供货。

(2)交货地点: (略) 中心片污水厂, (略) 鹿城区瓯江路569号。

(3)响应报价有效期:响应报价截止日起60天

(4)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序号

项目

标准(液体)

1

感观颜色

清澈透明,无色或淡黄色

2

三氧化二铝Al2O3(%)

≥10

3

盐基度,%

≥70

4

pH

3.5-5.0

5

密度ρ(g/cm3)

1.15≤ρ≤1.30

6

水不溶物含量 %

≤0.4

7

CODcr(mg/L)

≤1000


降质使用接收上限值CODcr:2000(mg/L)

8

TN(mg/L)

≤5


降质使用接收上限值TN:10(mg/L

9

TP(mg/L)

≤80


降质使用接收上限值TP:150(mg/L)

10

铁(Fe)含量 %

≤3.5

11

砷(AS)含量 %

≤0.0005

12

铅(Pb)含量 %

≤0.002

13

镉(Cd)含量 %

≤0.001

14

汞(Hg)含量 %

≤0.00005

15

铬(Cr)含量 %

≤0.005

16

产品稳定性

半年以上,取样后7天没有大量沉淀物释出

17

稀释稳定性

任意稀释

除上述明确指标外,其他技术要求:满足聚合氯化铝PAC液体GB/T22627-2022

注: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相对应此次响应的供货药剂严格按照不低于上述指标、标准生产,严禁提供掺假、造假等以次充好的不合格药剂。如若违规,我司将按照合同予以重罚并将其列入我司黑名单库,永远不得参加我司的药剂采购项目响应。(需签承诺书)

2.4当参加响应单位少于3家时,询比人将视该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来决定是否流标,若报价具有竞争性,采购单位将以谈判协商的方式完成定标。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资质:

(1)诚信经营,2020年以来无违反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国内法人单位;需要响应单位提供:药剂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环评批复文件; 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药剂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和授权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药剂 (略) 内同行业內生产技术领先,销量领先,产品质量优的企业。

(2)具有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2020年4月1日以后,具有与所响应的规模相当的药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响应单位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及响应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询比单位联系人邮箱。

(5)响应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7日。

3.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间;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响应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违法和不良记录。

3.3本次询比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单位根据报名的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入围审查,审查通过的响应人在收到通知后,请及时接收询比单位发放的电子询比文件。

4.2潜在响应人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询比单位联系人邮箱提交。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在澄清截止时间前,将由询比单位联系人统一发给每一位响应人。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5、 PAC响应药剂小试

5.1所有参加响应人,在2023年5月10日9时前快递邮寄1L准备参加响应的PAC(液体、10%含量)至项目单位 (略)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参加药剂小试;小试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样品不参加小试。

5.2 不参加药剂小试、或规定时间后收到的样品、或药剂小试不合格的响应人被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响应资格;

5.3对参加项目单位小试的药剂,询比单位或项目单位将做好样品保留,作为对今后正式生产所用药剂的质量考核的依据。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3日14时,地点为: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询比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杭钢集团招响应平台(http://**)发布。

8、 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略)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

9、 响应保证金

9.1递交方式:银行公对公转帐,须备注询比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9.2金 额:* 万元(¥50000.00)。

9.3时间要求: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一天的16:00前将足额响应保证金缴存至专用账户。

9.4专用账户:

帐户名:浙江富春 (略)

开户行:中 (略) 府路支行

银行帐号:7332 7101 8260 0024 220

9.5响应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响应人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10、 其他事项

10.1响应人在响应过程中,若发现其他响应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询比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询比响应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监审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徐先生。

10.2本项目询比要素详见询比文件,若潜在响应人或专家对询比要素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内容反馈至询比单位联系人。

10.3本次询比评审为非公开开标,不邀请各响应人参加,紫光环保纪委或其他代表现场监督。询比单位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成交单位。

11、 联系方式

11.1询比单位:浙江富春 (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ttp://**

11.2项目单位: (略)

澄清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 邮箱:*@*q.com

11.3询比单位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



内容地址,查看表格和附件:http://**-home-portal/#/hanggang/purchaseInfoDetail?gcGuid=4eeb263b-e142-4ccc-94b5-bd8d413b5c22&ggGuid=2987b609-1c8c-483b-83a7-5c8a2b151c2f&guid=2987b609-1c8c-483b-83a7-5c8a2b151c2f&zbFangshi=6
,温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