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公司安排,现对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宴会厅包间、餐厅后厨、客房套房及公共空间的提升改造。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施工:第一标段为副楼2F-6F标间改造、水晶宫改造、主楼3F包厢、宴会厅改造等;第二标段为主楼20F-22F标间及套房改造、主楼6F-12F、17F客房改造、主楼1F-2F餐厅改造等。总改造面积约26501平方米。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估总投资150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417万元、设备购置费19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4万元、预备费423万元、建设期利息47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建设时间:计划2023年6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含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决算的编制,不含控制价和清单编制)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实际造价咨询时限以满足项目所委托的造价咨询任务为准。
2.4质量要求:
1.提供项目建设造价咨询服务,协助实施人做好成本管控、风险管控、规范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出具书面意见。
2.要求结算编审准确,误差率小于±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执业年限要求10年以上【执业年限的认定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日期起算至2023年(2023年视同完整1年)】;
3.3投标人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或完成的单个项目建安工程造价达到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正在实施的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时间以结算审核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至少包括跟踪审计、结算审核两项内容(合同可独立,也可以分开,但必须为同个项目),单一工作内容视为无效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其中已完项目还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的,投标人仍需提供立项文件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料提供不齐全或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 (略) 、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查询为准)。
4、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公司安排,现对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宴会厅包间、餐厅后厨、客房套房及公共空间的提升改造。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施工:第一标段为副楼2F-6F标间改造、水晶宫改造、主楼3F包厢、宴会厅改造等;第二标段为主楼20F-22F标间及套房改造、主楼6F-12F、17F客房改造、主楼1F-2F餐厅改造等。总改造面积约26501平方米。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估总投资150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417万元、设备购置费19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4万元、预备费423万元、建设期利息47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建设时间:计划2023年6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含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决算的编制,不含控制价和清单编制)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实际造价咨询时限以满足项目所委托的造价咨询任务为准。
2.4质量要求:
1.提供项目建设造价咨询服务,协助实施人做好成本管控、风险管控、规范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出具书面意见。
2.要求结算编审准确,误差率小于±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执业年限要求10年以上【执业年限的认定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日期起算至2023年(2023年视同完整1年)】;
3.3投标人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或完成的单个项目建安工程造价达到1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正在实施的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时间以结算审核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至少包括跟踪审计、结算审核两项内容(合同可独立,也可以分开,但必须为同个项目),单一工作内容视为无效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其中已完项目还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的,投标人仍需提供立项文件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料提供不齐全或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 (略) 、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查询为准)。
4、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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