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设计
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设计
1.1 项目名称: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市建投集团支付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BZ0058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2023BFFBZ00583
2.5 建设地点: (略) 瑶海区
2.6 建设规模:三水厂现状常规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d,本项目新建40万立方米/d的深度处理工程。
2.7 项目投资估算:36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约109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招标人反馈方案设计修改意见后10日历日内出具方案设计报审稿;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招标人反馈初设修改意见后10日历日内出具初设报审稿,初步设计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清单编制。
2.9 招标范围: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方案设计及子报告(包括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压矿调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过程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水资源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因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设计如外电设计、配套道排、绿化等)以及编制土建及安装工程技术标书、配合完成施工图审图、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设备招标技术标书、调试运行方案等,并负责按招标人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计文件修改,确保项目审批、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包括地形勘测、工程测量、施工勘察、物探、试验、咨询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8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级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给水厂深度处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单期供水规模不小于20万m3/d。
注:该设计业绩对应的工程须为竣工工程。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1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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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市建投集团支付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BZ0058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2023BFFBZ00583
2.5 建设地点: (略) 瑶海区
2.6 建设规模:三水厂现状常规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d,本项目新建40万立方米/d的深度处理工程。
2.7 项目投资估算:36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约109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招标人反馈方案设计修改意见后10日历日内出具方案设计报审稿;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招标人反馈初设修改意见后10日历日内出具初设报审稿,初步设计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清单编制。
2.9 招标范围: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方案设计及子报告(包括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压矿调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过程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水资源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因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设计如外电设计、配套道排、绿化等)以及编制土建及安装工程技术标书、配合完成施工图审图、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设备招标技术标书、调试运行方案等,并负责按招标人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计文件修改,确保项目审批、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包括地形勘测、工程测量、施工勘察、物探、试验、咨询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8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级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给水厂深度处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单期供水规模不小于20万m3/d。
注:该设计业绩对应的工程须为竣工工程。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1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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