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桶(HW08)无害化治理服务采购
废油桶(HW08)无害化治理服务采购
采购标题:废油桶(HW08)无害化治理服务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截至时间 | 2023-04-27 15: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3-04-27 15: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废油桶(HW08)无害化治理服务 | 对2023年度废油桶(HW08)外运处置进行无害化治理,主要成分为碳钢铁皮及少量油渍,危废代码900-249-08,数量约600个,报价为元/个。 | 1 | 项 | 2023-04-30 |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 | ||||
1到第1页确定共 1 条10 条/页20 条/页30 条/页40 条/页50 条/页60 条/页70 条/页80 条/页90 条/页100 条/页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清徐县清徐经济开发区清泉南路1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服务费以招标方确认的价格服务费和电子称重单为依据,每月按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 2.招标量是预估量,招标总价是预估金额,最终以中标方实际拉运数量为结算依据。 3.服务费单价为含税自提价。 4.每月20日招标、中标双方共同确认上月结算数量,中标方根据确认招标方的结算数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中标方专票后财务挂账,服务完成三个月后付款。
四、技术条款:
无害化治理是指将固体、液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液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液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液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有害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液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综合利用、焚烧或填埋场活动。 1.无害化治理单位对液体废物进行安全运输,并对其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 2.无害化治理单位利用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荧光光谱分析仪等分析仪器危险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再根据其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通过不同的处置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3.一次性或不间断进行无害化处置。 4.中标单位处置必须符合 (略) 的有关环保/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因处置不当所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事故或环保事件责任由处置方承担。 无害化治理是指将固体、液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液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液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液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有害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液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综合利用、焚烧或填埋场活动。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HW08,900-249-08)并且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七、资质要求:
采购标题:废油桶(HW08)无害化治理服务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截至时间 | 2023-04-27 15: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3-04-27 15: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废油桶(HW08)无害化治理服务 | 对2023年度废油桶(HW08)外运处置进行无害化治理,主要成分为碳钢铁皮及少量油渍,危废代码900-249-08,数量约600个,报价为元/个。 | 1 | 项 | 2023-04-30 |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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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清徐县清徐经济开发区清泉南路1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服务费以招标方确认的价格服务费和电子称重单为依据,每月按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 2.招标量是预估量,招标总价是预估金额,最终以中标方实际拉运数量为结算依据。 3.服务费单价为含税自提价。 4.每月20日招标、中标双方共同确认上月结算数量,中标方根据确认招标方的结算数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中标方专票后财务挂账,服务完成三个月后付款。
四、技术条款:
无害化治理是指将固体、液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液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液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液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有害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液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综合利用、焚烧或填埋场活动。 1.无害化治理单位对液体废物进行安全运输,并对其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 2.无害化治理单位利用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荧光光谱分析仪等分析仪器危险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再根据其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通过不同的处置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3.一次性或不间断进行无害化处置。 4.中标单位处置必须符合 (略) 的有关环保/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因处置不当所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事故或环保事件责任由处置方承担。 无害化治理是指将固体、液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液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液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液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有害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液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综合利用、焚烧或填埋场活动。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HW08,900-249-08)并且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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