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 (略) 保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FZB-*
项目名称: (略) (略) 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65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保费预估价(万元/年)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1-1 | 福安、寿宁、柘荣、周宁、福鼎的保险采购项目 | 1项 | 758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年+1年+1年 |
2 | 2-1 | 宁德、古田、屏南、霞浦的保险采购项目 | 90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1年+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招标项目保险业务的资格,且设有经保监会批准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中标人(总公司属于 (略) 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需);
3.2、投标人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无欠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缴交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3.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和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6、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车辆保险业务,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起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 (略) ,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专户、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东侨支行
账号:*18311
邮箱:*@*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593-*
(略) (略)
2023年04月24日
(略) (略) 保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FZB-*
项目名称: (略) (略) 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65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保费预估价(万元/年)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1-1 | 福安、寿宁、柘荣、周宁、福鼎的保险采购项目 | 1项 | 758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年+1年+1年 |
2 | 2-1 | 宁德、古田、屏南、霞浦的保险采购项目 | 90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1年+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招标项目保险业务的资格,且设有经保监会批准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中标人(总公司属于 (略) 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需);
3.2、投标人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无欠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缴交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3.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和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6、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车辆保险业务,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起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 (略) ,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专户、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东侨支行
账号:*18311
邮箱:*@*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593-*
(略) (略)
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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