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略) 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拟对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在总、分行(或异地支行)所在地具有较好声誉,有过三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评估服务的经历,且近两年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50万元以上。
3.评估机构已向国家、省、自治区、 (略) 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执业资格,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 (略) 或全国。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
5.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二)提交材料内容
1.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有行业注册资格的评估人员简历、近三年经营情况等。
2.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合法有效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4.评估人员名单,评估人员中专职和外聘兼职情况介绍,证明评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文件和职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
5.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获取的评估机构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6. (略) 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指定网站查询评估机构备案信息。
7.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附注。
8.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材料。
9.近两年评估业务量及服务金融机构清单。
10.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11.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1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14.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长春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昊0431-*
贺清0431-*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ttp://**、*@*q.com(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招标网(http://**)及()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3.声明书
(略) 长春分行
2023年4月25日
(略) 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拟对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在总、分行(或异地支行)所在地具有较好声誉,有过三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评估服务的经历,且近两年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50万元以上。
3.评估机构已向国家、省、自治区、 (略) 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执业资格,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 (略) 或全国。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
5.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二)提交材料内容
1.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有行业注册资格的评估人员简历、近三年经营情况等。
2.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合法有效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4.评估人员名单,评估人员中专职和外聘兼职情况介绍,证明评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文件和职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
5.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获取的评估机构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6. (略) 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指定网站查询评估机构备案信息。
7.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附注。
8.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材料。
9.近两年评估业务量及服务金融机构清单。
10.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11.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1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14.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长春分行2023年个人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长春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昊0431-*
贺清0431-*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ttp://**、*@*q.com(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招标网(http://**)及()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3.声明书
(略) 长春分行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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