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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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报价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3.2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报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3.3报价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其他资格要求:报价单位应在比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3.5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所应承担的内容(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包含新建综合楼、门卫及消控室、连廊、地下室、水池等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铝合金门窗、百叶窗工程、瓷质面砖、防滑砖、劈离砖、棕黄色软瓷、红棕色釉面砖、闽南红砖、楼梯不锈钢栏杆、洗漱台、成品隔断、瓦屋面等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专业分包形式。中选单位承担施工图纸中所需的一切人工、机械、材料(设备),五金配件等,维护施工场地整齐、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制作安装、测量、放线、准备机具、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耗材施工。

所有材料(除比选人代为采购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样品及相应的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比选人有权通知中选单位停止施工,按图纸要求涉及到相关进场复检的材料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承担风雨雪季施工降效、交接等待时间窝工及场内材料产品保管保护保洁等用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服务。工程完成后清洁;所有建筑垃圾清除以及所有人员、机械的清退场工作;办理相关成品的移交和售后服务工作。

报价单位在实施本工程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比选人审核批准。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材料、构件、配套件的供应、搬运、堆放、吊装、保管、产品保护以及清洁工作计划与措施;测量、安装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劳动力计划以及安装工具、吊运机具的操作方法;安装施工中的质量自检、互检安排;安装施工中的安全、消防以及劳动保护措施。

其余要求及安装做法须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评审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比选报价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3. 有确定中选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选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比选人所有。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报价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3.2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报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3.3报价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其他资格要求:报价单位应在比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3.5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所应承担的内容(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包含新建综合楼、门卫及消控室、连廊、地下室、水池等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铝合金门窗、百叶窗工程、瓷质面砖、防滑砖、劈离砖、棕黄色软瓷、红棕色釉面砖、闽南红砖、楼梯不锈钢栏杆、洗漱台、成品隔断、瓦屋面等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专业分包形式。中选单位承担施工图纸中所需的一切人工、机械、材料(设备),五金配件等,维护施工场地整齐、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制作安装、测量、放线、准备机具、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耗材施工。

所有材料(除比选人代为采购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样品及相应的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比选人有权通知中选单位停止施工,按图纸要求涉及到相关进场复检的材料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承担风雨雪季施工降效、交接等待时间窝工及场内材料产品保管保护保洁等用工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服务。工程完成后清洁;所有建筑垃圾清除以及所有人员、机械的清退场工作;办理相关成品的移交和售后服务工作。

报价单位在实施本工程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比选人审核批准。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材料、构件、配套件的供应、搬运、堆放、吊装、保管、产品保护以及清洁工作计划与措施;测量、安装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劳动力计划以及安装工具、吊运机具的操作方法;安装施工中的质量自检、互检安排;安装施工中的安全、消防以及劳动保护措施。

其余要求及安装做法须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评审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比选报价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3. 有确定中选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选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比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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