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宁省2023年营口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项目JH23-21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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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宁省2023年营口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项目JH23-210800-0

项目概况

2023 (略) (略) 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5月 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1175

项目名称:20 (略) (略) 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20 (略) (略) 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 (略) 境内。主要涉及庄西线、黑大线、丹东线、饶盖线、沈营线、青营线、盖亮线、塔营线、盖普线、岫水线等1 (略) 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有补划热熔反光标线4.7万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为**日至**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级、二级公路的沿线设施等中修养护工程;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4)项目总工1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日至**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进行报名)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5月9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略) 区民生路28号, (略) 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六、开启

时间:2023年 5 月 9 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略) 区民生路28号, (略) 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无法及时解密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磋商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0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王智

电 话:024-*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辽宁, (略) ,营口

项目概况

2023 (略) (略) 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5月 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1175

项目名称:20 (略) (略) 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20 (略) (略) 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 (略) 境内。主要涉及庄西线、黑大线、丹东线、饶盖线、沈营线、青营线、盖亮线、塔营线、盖普线、岫水线等1 (略) 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有补划热熔反光标线4.7万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为**日至**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级、二级公路的沿线设施等中修养护工程;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4)项目总工1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日至**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进行报名)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5月9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略) 区民生路28号, (略) 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六、开启

时间:2023年 5 月 9 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略) 区民生路28号, (略) 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无法及时解密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磋商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0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王智

电 话:024-*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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