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徽省2023年亳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25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K50+
[安徽省]?安徽省2023年亳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25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K50+
一、项目编号:
BZGY2023CG026
二、项目名称:
20 (略) (略) 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25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K50+37-K52+704)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酒城大道与神农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 (略) (略) 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25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K50+37-K52+704) 建设地点:涡阳县义门镇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韩义侠 、孙敏 、胡国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6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23日
3.开标日期:2023年4月27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 详见附件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5月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涡阳县城关街道向阳路249号
联系方式:刘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VIP可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 (略) 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刘清芝,055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VIP可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芝
电话:055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VIP可见)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4.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5.项目负责人
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来源: (略) 招投标信息网
网址:http://**_/2023-04-27/454fb5fd-e4da-11ed-af84-00163e0cccfc.html
一、项目编号:
BZGY2023CG026
二、项目名称:
20 (略) (略) 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25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K50+37-K52+704)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酒城大道与神农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 (略) (略) 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25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K50+37-K52+704) 建设地点:涡阳县义门镇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韩义侠 、孙敏 、胡国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6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23日
3.开标日期:2023年4月27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 详见附件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5月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涡阳县城关街道向阳路249号
联系方式:刘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VIP可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 (略) 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刘清芝,055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VIP可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芝
电话:055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VIP可见)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4.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5.项目负责人
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来源: (略) 招投标信息网
网址:http://**_/2023-04-27/454fb5fd-e4da-11ed-af84-00163e0ccc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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