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湖南省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翻新项目项目第2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湖南省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翻新项目项目第2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翻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1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翻新项目 | 本次招标 (略) 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的翻新与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隔离设施的完好无损、整洁美观、整齐划一,进一步推动交通隔离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 1 | 项 | * | *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2.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备注:①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及财务审计报告。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符合采购项目所明确行业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信息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未声明其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无。
/
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本公告内项目预算无法修改,实际项目预算为*.71元/年。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人:余森龙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政府二办八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 (略) |
联系人:陈毫、马洁 |
电 话:0731-* * |
地 址:金星路与 (略) 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3 年4 月27 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翻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1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翻新项目 | 本次招标 (略) 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的翻新与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隔离设施的完好无损、整洁美观、整齐划一,进一步推动交通隔离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 1 | 项 | * | *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2.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备注:①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及财务审计报告。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符合采购项目所明确行业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信息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未声明其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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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本公告内项目预算无法修改,实际项目预算为*.71元/年。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人:余森龙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政府二办八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 (略) |
联系人:陈毫、马洁 |
电 话:0731-* * |
地 址:金星路与 (略) 政府二办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3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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