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基地--红外碳硫仪-采购
宝山基地--红外碳硫仪-采购
采购标题:宝山基地--红外碳硫仪--公开采购采购公告
PSCS
询价单号 | XJ*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至时间 | 2023-05-06 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3-05-10 00: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C* | 红外碳硫仪 | 试验室理化检验设备;型号规格:EMIA-20P | 1 | set | 2023-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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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上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竞价简介:宝山基地--红外碳硫仪--公开采购
2、报价要求:1、请报需方指定仓库交货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报价为替代型号请注明,并保证新旧型号的完全互换性或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报价须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产地,将作为入库验收依据,代理、贸易型供应商报价时,另需注明上一级货源渠道。 2、请根据附件的设备清单,提供详细报价,清单中需注明品牌、产地等信息,详细报价请上传至报价系统;报价须对整个询价单响应,不能部分报价,如有漏项做废标处理;外购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实际制造商证明; 3、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必须按照约定的送货周期送货,并做好紧急供应预案,全力配合宝钢各种突发的紧急供应。任何配合不力或有供应不及时的行为,影响较严重的取消其供应资格。 4、请按物料代码附件内容报价,若有替代,请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合同执行周期:*至*
4、交货期要求:以实际订单交货期为准。
5、验收要求:按附件的确认单供货。 1、数量验收 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验收 买方在收到货物30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质量验收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年,但由于货物内在因素或非直观因素造成的、无法在短时间内发现的质量缺陷,买方保留追索权。 3、合格证: 国产产品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以人民币方式采购的进口物料,如供应商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可以质量保证函形式说明物品原制造商、原产地,请在报价中注明。 4、卖方提供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
6、结算付款: 以下三种付款方式任选其一: 1、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后 6 个月的商票、通宝,7 天内支付。 2、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后 7 (略) 电子银票,1 个月内支付。 3、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后 7 个月的背书银票,2 个月内支付;
7、质量保证金:
8、中标及废标原则:中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废标原则:1)报价产品性能参数或配件清单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 2)报价为替代品牌或型号,未提供与现场技术签订技术协议或确认书的,可废标。 3)我方要求提供而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废标。 4)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
9、标的物其他要求:
10、其他交付要求:
11、其他保证金:
采购标题:宝山基地--红外碳硫仪--公开采购采购公告
PSCS
询价单号 | XJ*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至时间 | 2023-05-06 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3-05-10 00: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C* | 红外碳硫仪 | 试验室理化检验设备;型号规格:EMIA-20P | 1 | set | 2023-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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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上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竞价简介:宝山基地--红外碳硫仪--公开采购
2、报价要求:1、请报需方指定仓库交货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报价为替代型号请注明,并保证新旧型号的完全互换性或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报价须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产地,将作为入库验收依据,代理、贸易型供应商报价时,另需注明上一级货源渠道。 2、请根据附件的设备清单,提供详细报价,清单中需注明品牌、产地等信息,详细报价请上传至报价系统;报价须对整个询价单响应,不能部分报价,如有漏项做废标处理;外购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实际制造商证明; 3、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必须按照约定的送货周期送货,并做好紧急供应预案,全力配合宝钢各种突发的紧急供应。任何配合不力或有供应不及时的行为,影响较严重的取消其供应资格。 4、请按物料代码附件内容报价,若有替代,请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合同执行周期:*至*
4、交货期要求:以实际订单交货期为准。
5、验收要求:按附件的确认单供货。 1、数量验收 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验收 买方在收到货物30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质量验收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年,但由于货物内在因素或非直观因素造成的、无法在短时间内发现的质量缺陷,买方保留追索权。 3、合格证: 国产产品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以人民币方式采购的进口物料,如供应商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可以质量保证函形式说明物品原制造商、原产地,请在报价中注明。 4、卖方提供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
6、结算付款: 以下三种付款方式任选其一: 1、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后 6 个月的商票、通宝,7 天内支付。 2、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后 7 (略) 电子银票,1 个月内支付。 3、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后 7 个月的背书银票,2 个月内支付;
7、质量保证金:
8、中标及废标原则:中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废标原则:1)报价产品性能参数或配件清单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 2)报价为替代品牌或型号,未提供与现场技术签订技术协议或确认书的,可废标。 3)我方要求提供而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废标。 4)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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